平利县公安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县公安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1-27 16:50 【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平利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全面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以高站位、实举措、严要求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关切,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落细落地。(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度,微信公众号更新各类信息300余条,在门户网站公开各类动态信息49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为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全面梳理和优化工作流程,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基本原则,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途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据可依。截至目前,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1件,均已办结,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严格落实审核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做到公开事项有序有章,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安全、及时、准确。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积极拓宽渠道、积极搭建信息平台,丰富载体,完善内容,积极利用多种新媒体形式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传播公安正能量,弘扬时代主旋律在日常信息发布中,除通过政府平台网站公开,还通过“平利公安”官方微信、“平利公安”官方抖音号等渠道,多角度、立体化发布信息,极大促进了公安宣传、信息公开,网上服务及警民互动。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平利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责任制,设立了专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员,对网站系统后台登录的口令实行严格控制管理,严格遵循“先审查、后发布,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强化了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力度,确保做到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 主要问题

1、公开精准度待提升:部分政策文件解读形式单一,仅文字说明,未结合公安业务场景做通俗化解读,群众理解难度大。

2、 依申请公开规范化细节不足:少数答复文书表述不够严谨,部分申请办理台账归档不够精细。

3、公开力量保障薄弱:基层办案警力紧张,兼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能力有待提升,应对复杂申请能力不足。

(二) 改进措施

1、针对户籍、交警等高频民生政策,采用“文字+流程图+问答”形式解读,同步通过政务新媒体推送,确保群众看得懂、用得上。

2、建立答复文书法制审核机制,完善台账电子化归档,实现申请办理全留痕、可追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专项报告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