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财政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县财政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1-27 16:53 【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县财政局坚定不移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引,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紧紧围绕财政职能职责与主要任务,秉持“公正、公平、便民”的根本原则,持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成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为财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局经审核后在政府门户网站财政信息栏目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计438条,其中包括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财政资金直达基层、减税降费等方面内容,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服务的集约化、高效化、透明化。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件,全部按时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视为一项长期的重点任务。随着人员岗位的变动,迅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进行调整与补充,为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确保工作的连贯性与稳定性。二是严格审核把关,保障信息质量。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家相关规定,全面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从信息的采编、审核到校对,每一个环节都层层把关,确保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完整性、准确性、权威性。三是坚持依法管理,确保合规有效。继续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号)等文件及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2025年没有以财政局名义制发规定性文件,目前继续有效1件,废止0件,失效0件。由我局草拟以县委办、政府办名义制发的规定性文件,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机制,确保文件合法合规。

(四)政府公开平台信息建设

以政府门户网站财政专栏为核心平台,依法公开财政相关信息,基本做到了公开目录清晰直观,内容真实完整,更新及时准确。

(五)监督保障情况

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按照职能职责严把关口,确保所提供的公开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发布的主动性不足,对非强制性公开事项的公开力度不够,未能充分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二是现有公开内容多为基础财政数据,缺少财政政策解读、资金使用效益分析等方面信息;三是信息公开主要依赖政府官网发布,信息传播的途径和覆盖面有限。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落实“信息公开法定”要求,依法公开财政信息,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一是在信息公开的完整性上下功夫,依法、完整、准确公开财政年度信息数据;二是着力在公众普遍关注的财政政策解读、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等方面的信息公开上下功夫,本着保障公众知情权、维护社会稳定、保守国家秘密的原则性主场,尽可能更多地公开财政信息;三是深度关注中、省、市主流媒体和上级财政部门官网官微,及时通过“平利财政”微信公众号转载财政政策法规及机关信息,让更多政策利好信息覆盖基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