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3)4号)相关要求,全面落实2025年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部署安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省市财政相关工作安排,我局于2025年6月至11月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
本次检查严格按照检查工作程序,实行查前公示和查后公告。检查单位4个,分别为中共平利县委宣传部、平利县老县镇人民政府、平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平利两山生态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检查发现涉及违规问题单位4个,已按照检查流程将检查发现问题反馈被检查单位并要求及时整改。
从检查的总体情况来看,被检查单位的会计核算较为规范,财务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完整,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会计基础工作方面
存在原始凭证审核不严、附件资料不全,未正确划分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使用错误,国有企业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计提工资等问题。
二、资产管理方面
存在固定资产漏记、闲置,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超过三个月未进行财务竣工决算,未及时转入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等问题。
三、财务管理方面
存在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凭证审核不严,项目管理不规范,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缓慢,未履行法定义务代扣代缴劳务费个人所得税等问题。
四、内控管理方面
存在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未对经济活动风险进行评估,单位层面的内控基本制度缺少内控组织机构、业务流程、关键岗位人员职责权限、内控方法等内容;业务层面的内控制度未及时根据实际变化进行更新,未对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完整评价。
后期,将进一步关注被检查单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的整改情况。督促其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强化单位内部监督,严格财经纪律,规范资产管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切实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平利县财政局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