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202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信息来源:县财政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3-17 15:50 【 字体:
——2026年3月6日在平利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平利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县十九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202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面对“十四五”规划收官各项目标、严峻复杂多变的内外环境和经济下行压力,全县财政工作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关心支持和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县委的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县人大及常委会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深入实施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兜牢兜实“三保”底线,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全县财政运行基本平稳。
2025年,全县实现留归地方本级财政收入2.069亿元,当年争取到位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12.1715亿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12.4902亿元,政府债券资金收入7.34亿元,盘活财政存量资金486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857万元,上解支出3962万元。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收支达到34.3462亿元,占调整预算的99.1%。
(一)财政收入执行情况
2025年,全县入库地方财政收入2.069亿元,占调整预算的100.9%,同比下降22.2%。分收入征收部门执行情况为:
税务部门完成8277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3%,其中:地方税收收入7661万元,非税收入616万元;
财政及执收执罚部门完成5312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11.8%;
自然资源部门完成2977万元,占调整预算的85.1%,其中:土地出让收入2118万元,耕地开垦费收入505万元,罚没收入354万元;
公产中心完成4124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3.1%,其中:水务公司资产转让收入3941万元,资产处置收入18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2025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031亿元,占调整预算的95.9%,同比增长1.7%,其中:税收收入完成7661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2%;非税收入完成3370万元,占调整预算的87.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占比69.4%,较上年提高2.85个百分点。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2025年,全县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27.4529亿元,占调整预算的97.7%,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6456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3213亿元,盘活存量资金支出4860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25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031亿元,上级补助收入24.079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64亿元,盘活存量资金收入4860万元,调出资金2462万元(专项债券利息支出无对应收入,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调整),上解上级支出3962万元,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财力总计预计27.6657亿元。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4529亿元,结转下年支出2128万元,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5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426万元,占调整预算的88.5%,同比减少62.2%,上级补助收入5819万元,新增专项债券收入(含补充财力基金)3.82亿元,置换债务转贷收入8800万元,调入资金24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总计5.970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6766亿元,债务还本支出9287万元,结转下年支出3654万元,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2025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233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30.8%,同比增长79.3%,上级补助收入8万元,上年结余185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力总计709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7098万元,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因2025年年度决算正在进行,市对县暂未最终结算,以上上级补助收入和上解支出数据可能存在一定差异。
(五)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
2025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上年结余2.1835亿元,本年收入1.2979亿元,其中:社会保险缴费收入2367万元、财政补助收入1.0486亿元、利息收入66万元、转移收入47万元、其他收入7万元、集体补助收入6万元。本年支出1.1108亿元,其中:发放个人待遇1.1108亿元。当年结余187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3706亿元。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
2025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上年结余1万元,本年收入2.3384亿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收入1.0386亿元,财政补助收入1.1976亿元,利息收入46万元,转移收入976万元。本年支出2.3385亿元,年末无结余。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已于2023年上划市级统筹,县级不再列决此项基金收支。
(六)地方政府性债务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地方政府性债券资金收入7.34亿元,其中:当年新增一般债券收入1.45亿元,新增项目建设类专项债券收入1.57亿元,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专项债券收入1.6亿元,置换存量隐性债务再融资专项债券收入0.88亿元,用于“630”清欠的专项债券收入0.65亿元,再融资一般债券收入1.19亿元(含结存限额0.6亿元)。安排一般债券项目支出1.45亿元;安排债务还本支出1.19亿元(含结存限额0.6亿元);粮食和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2000万元,滨河公园地下停车场建设3200万元,学前教育提升2000万元,建筑垃圾资源循环利用项目4500万元,翠茗园茶旅融合4000万元,存量隐性债务置换1.0374亿元,安排清欠及政府存量投资项目2.0926亿元。当年政府性债券转贷资金收支平衡。
截至2025年底,我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42.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5.05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7.75亿元。债务余额为42.224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4.5665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7.6579亿元。
(七)“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全县各部门严格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全年“三公”经费支出812万元,占年初预算的89%,同比下降15.5%,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32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55万元,公车购置费支出137万元,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八)主要财税政策落实和重点财政工作完成情况
1.预算目标艰难实现。坚持向内强管理、向外挖潜力、向上抓争取,秉持“既抱西瓜又捡芝麻”的增收节支理念,锁定目标、迎难而上,艰难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一是全力组织财政收入。强化重点行业税源动态监控,深入推进税收专项整治行动,做好对重点税源企业的督导帮扶工作,确保应收尽收,全年税收收入实现7661万元,同比增长6%;推进国有“三资”清理盘活,拓宽非税征管渠道,在国土收入锐减77.1%的情况下,实现水务公司资产转让收入3941万元。二是竭力实现争资突破。坚持“主动出击”争取支持,强化“发展靠项目,项目靠资金,资金靠争取”观念,常态化开展月度跑市、季度赴省对接工作,全年向上争取各类资金33.2亿元,增幅达8%,特别是各类债券资金到位7.34亿元,创历史新高。三是努力保持支出强度。坚持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区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各项资金,优先保障“三保”、债务还本付息、重点项目支出,持续压减行政运行成本。全年支出规模34.3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1%,为全县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筑牢坚实的财政根基。
2.民生保障扎实有力。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持续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力度,全年民生支出22.91亿元、民生支出占比86.3%,民生支出强度明显。一是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做好困难特殊群体兜底,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21连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连续10年实现同步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06元;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700元;发放育儿补贴,按标准每年每孩补贴3600元。全年共拨付各类社会保障资金4.45亿元。全年通过“一卡通”系统及时、精准发放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62项,累计发放资金2.8亿元。二是持续推进民生事业发展。全面落实教育支出“两个只增不减”要求,巩固城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障幼儿资助、高中资助、中职资助资金;继续足额保障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面实施幼儿园大班保教费减免措施;全年教育支出5.57亿元。持续健全公共卫生体系、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全年医疗卫生支出1.13亿元。三是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优先保障领域,落实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全年投入衔接资金1.76亿元,落实县级配套资金3400万元。安排重点镇村帮扶项目40个、资金2400万元;支持示范村和太平河流域示范带建设资金3100万元。切实发挥农业保险兜底作用,全年政策性农业保险赔付金额619万元,惠及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9000余户。
3.服务经济回升向好。围绕县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积极落实各项稳经济政策措施。一是紧扣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全年安排节能环保支出2.07亿元,重点用于城乡污水处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统筹筹措生态旅游产业发展奖补资金2349万元,强化产业发展资金保障。通过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培育绿色农业业态、打造茶旅融合示范项目等举措,推动生态效益高效转化为经济效益,促进生态经济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协同发展。二是聚焦支持扩内需。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农村道路硬化等民生项目落地见效,全年累计投入1.6亿元升级城乡基础设施,持续改善居民生产生活环境,有效释放城乡消费潜力。统筹安排商贸流通专项资金500万元,支持举办多场消费促进活动,有力带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稳步增长。三是债券资金精准发力。围绕确定的重点领域,优化债券资金投向,重点投向学前教育、生态环保、基础设施等领域,2025年已发行用于项目建设的专项债券1.57亿元,有效发挥了地方政府债券对全县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撬动作用。四是强企赋能精准施策。全年安排工业发展基金2000万元,精准支持企业发展壮大。通过资金扶持,助力企业开展技术创新、产品升级。五是普惠金融助企纾困。充分发挥财政金融联动作用,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2025年累计发放融资担保贷款50笔、金额1.22亿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1笔、金额5580万元。
4.坚守底线防范风险。一是筑牢“三保”底线。始终将“三保”支出列为财政保障首要任务,优先足额安排资金。全年“三保”支出达14.8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7.8%。二是化债清欠力度空前。统筹发展与安全,合规举债,积极化解存量债务,守牢债务风险底线,全力维护政府诚信与公信力。相继印发《平利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实施细则》《平利县政府性债务监督检查制度》等系列文件,按期偿还债务本息,当年偿还法定债务本息1.51亿元,化解隐性债务1.04亿元,清偿拖欠企业账款2.3亿元,债务率保持在合理区间。三是守住粮食安全红线。足额安排粮食风险基金225万元,助力完成全县粮油储备任务。筹集2800万元支持粮油仓储设施建设,提高粮食储备管理水平,降低粮食储备成本。
5.财政改革稳步推进。坚持刀刃向内的精神,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要求,坚定不移地深化财政科学管理改革。一是持续推进零基预算。强化财政资源与预算的统筹整合,打破预算安排和财政专项的固化格局,按照“总量压缩、单项控制”思路,合理确定部门支出控制数,将所有支出的功能分类、经济分类编至类、款、项,细化到末级。强化资金统筹使用,全面清理各类存量资金,收回各类存量资金7474万元。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全县135家预算单位全部按规定公开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情况,公开到位率100%。二是推进国有“三资”改革落地生效。切实履行“出资人”管理职责,推动县属国企转型升级,改革薪酬制度,完善业绩考评机制。指导县发投集团提升服务发展和风险防范能力,支持国企发挥资产资源经营管理优势、补齐短板,增强核心竞争力,提升自我造血功能。三是强化财会监督。完善监督体系,加强与纪检、审计部门及财政绩效评价的协作配合。按财政部部署,开展地方财经纪律和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等专项监督,为国家和本县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提供坚实保障。
6.管理质效全面提升。一是制度建设成效显著。稳步推进财政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制定印发了涉及财政预算评审、政府投资评审、政府债务管理、政府采购管理等领域10余项制度,构建起覆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流程的闭环管理机制。二是预算绩效管理有效推进。完成57个项目的政府投资评审工作,涉及金额6.72亿元,审减不合理资金5470万元,有效节约了财政支出。积极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完成了143家预算单位、984个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审核,切实增强了各单位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目标导向性。推进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组织实施9个项目涉及资金2.16亿元。根据“十四五”期间县级财政奖补项目的社会关注度、群众期望值、民生关联度、舆情反映、资金量等因素筛选确定13个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涉及资金8.74亿元,为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政策实施效果提供了有力支撑。三是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持续强化国有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组织开展全县253宗行政事业单位闲置国有资产现状实地调查,完成政府专项债、国有融资平台债务和资产专项审计,确保账实相符、底数清晰。完成办公用房信息化系统基础信息的维护工作。四是规范政府采购流程。加速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模式。顺利完成政府采购项目360个,采购金额2.63亿元,节约资金900万元,节约率3.31%,实现政府采购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双提升。五是专项整治成果丰硕。扎实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专项整治,发现并整改问题10个,移交问题线索6条。我县在财会监督、“千万工程”建设资金绩效管理及发展集体经济等方面的经验做法,获得省财政厅简报刊发推广。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县财政工作稳步推进,取得的成绩实属不易。这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更是各级各部门担当实干、合力攻坚的成果。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财政工作面临的困难与挑战:一是增收承压与支出刚性的矛盾日益凸显。税收增长后劲不足,政府非税收入持续下滑,财政收支平衡难度陡增,紧平衡态势进一步加剧,财政可持续发展面临严峻考验。二是预算管理质效亟待提升。零基预算理念尚未完全树牢,财政资金配置效率与使用效益有待优化;债务规模趋增,防范化解风险任务艰巨。三是财税改革纵深推进力度不足。财税体制改革仍存在堵点难点,预算绩效的深化应用也有待加强。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予以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6年年初预算草案
(一)2026年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2026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省市经济工作会议、财政工作会议以及县委十七届十一次全会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提质增效,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做优增量盘活存量;坚持改革创新,加强财政科学管理,优化支出结构,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坚持习惯过紧日子,硬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提升财政治理效能;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兜牢兜实“三保”底线,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坚持推改革、强管理、防风险、增效益,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实现“十五五”规划良好开局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
围绕上述要求,2026年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一是零基预算原则。打破传统预算的基数依赖,以“零”为起点,根据当年实际需求和政策目标重新评估所有支出项目,确保预算安排与实际工作需求紧密匹配,避免支出固化和浪费。二是绩效导向原则。将绩效目标作为预算编制的核心依据,强化事前绩效评估,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优先保障绩效显著的项目,推动财政资金向高效领域倾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厉行节约原则。坚持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等行政成本,将节省的资金用于保障基本民生、重大战略任务和重点领域发展。四是兜牢底线原则。优先保障“三保”支出,确保基层政府正常运转和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同时保障政府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五是依法依规原则。严格遵循《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确保预算编制的合法性、合规性和规范性,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2026年财政收入预算
2026年,按照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提高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精准度和有效性的总体要求,建议对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4.3%增幅安排,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结合资源和资产现状合理确定,2026年年初预算安排入库地方财政收入2.65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15亿元,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7000万元,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000万元。具体分部门情况:
税务部门,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600万元,其中:税收收入8000万元。
财政部门,地方财政收入4900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00万元,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2000万元。
自然资源部门,地方财政收入5000万元,其中:土地出让收入5000万元。
公产中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000万元,其中:污水处理厂运营权转让收入5400万元,水务公司资产转让收入1000万元,国有资产处置收入1600万元。
(三)2026年全县财政预算财力总规模
通过测算,2026年全县财政预算财力总规模为35.6876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0.7376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4.1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8000万元。具体分项情况如下:
地方财政收入2.65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5亿元,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7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8000万元;
税收返还收入1787万元;
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1.4087亿元;
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4亿元;
政府债券收入7.0338亿元,其中:再融资债券资金收入2.6038亿元,争取新增再融资债券3000万元,新增一般政府债券资金收入6800万元,新增建设类专项债券资金收入3亿元,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4500万元;
财政部门预计争取新增补助收入5000万元;
盘活单位存量资金收入3126万元;
减:上解上级支出3962万元。
(四)2026年财政预算支出需求总规模
2026年,全县财政预算支出需求总规模35.6876亿元。
1.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支出
通过测算和各部门申报专项情况,2026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需求30.7376亿元。
(1)保基本民生支出(上级政策规定及民生领域县级配套资金)1.1775亿元
①教育提升安排支出1348万元
学前一年免保教费及学前教育助学金补助63万元;
学前公用经费补助89万元;
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225万元(含寄宿制学校补助);
义务教育助学金配套179万元;
义务教育营养餐196万元;
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残疾学生交通补助2万元;
高中阶段助学金配套29万元;
高中公用经费补助485万元;
职业教育学校免学费补助12万元;
职业教育助学金配套8万元;
县级承担的地方课程教材60万元。
②社会保障安排支出7968万元
政府救助综合责任保险保费县级配套31万元;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县级配套2599万元;
环卫工人社会保险补贴30万元;
困难群众救助县级配套1300万元;
孤儿生活补助费25万元;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15万元;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县级配套10万元;
高龄老人县级配套资金1207万元;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补贴11万元;
残疾人生活补贴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481万元;
残疾人专职委员补助县级配套25万元;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县级配套15万元;
农村户籍曾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过的人员养老金工龄补贴县级配套729万元;
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县级配套394万元;
退役士兵安置县级配套150万元;
襄渝线铁路伤残民兵生活补助县级配套6万元;
特困供养服务机构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和运转经费200万元;
失地农民补助740万元。
③卫生健康和医疗保障安排支出2459万元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县级配套资金1165万元;
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县级配套112万元;
离休干部医疗费补助4万元;
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综合补偿160万元;
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专项补助170万元;
公立医院人事编制备案制改革400万元;
乡镇卫生院药品零差率专项补助71万元;
村医补助92万元;
招聘医学本科生安家费县级配套3万元;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国家奖励扶助县级配套23万元;
计划生育家庭参加新农合财政补助34万元;
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51万元;
适龄“两癌”筛查补助30万元;
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筛查补助22万元;
艾滋病、结核病、地方病县级配套15万元;
婚前医学免费检查补助12万元;
独生子女保健费25万元;
城市居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补助8万元;
计生家庭一次性特别扶助6万元;
计生特殊家庭帮扶(特别救助)县级配套9万元;
育儿补贴47万元。
(2)保工资支出(人员经费)9.2846亿元
其中:在职人员工资及“五险两金”经费7.4676亿元;
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奖)2100万元,其中:教师奖励性绩效978万元;
离休人员经费4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补助1.293亿元;
遗属及60年代精退人员生活费205万元;
辅警人员经费补助926万元;
特岗教师经费补助522万元;
乡村教师补助235万元;
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职工医疗补助经费45万元;
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险费76万元;
千家坪林场等五家单位养老保险接续偿还企业养老经办中心资金(2025-2031年)136万元;
税务部门人员经费补差991万元。
(3)保运转支出(运转经费)9487万元,公用经费预算中安排“三公”经费预算76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下降6.4%,其中:公务接待费3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60万元、因暂无因公出国(境)费计划未安排年初预算支出。
其中:县镇两级(除学校和医院)公用经费3195万元;
县镇两级保留公车运行经费108万元;
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视察经费116万元;
村组道路养护费58万元;
镇级专项运转经费215万元;
新社区安全管理经费152万元;
村级及社区经费(含离任社区人员补助)3793万元;
政府非税收入预算安排工作经费1850万元。
(4)生态环境污染治理安排支出3429万元
河长制专项经费100万元;
镇级河长制经费55万元;
田长制专项经费50万元;
林长制专项经费35万元;
城乡污水处理厂(站)运维费用2000万元;
镇级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经费1099万元;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环境监测及工作保障费用90万元。
(5)乡村全面振兴安排支出1070万元
粮食风险基金安排178万元,其中:粮油储备专项经费101万元、粮食政策性财务挂账利息77万元;
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县级配套资金60万元;
脱贫不稳定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人员参加城乡医保缴费县级配套93万元;
乡村振兴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经费739万元。
(6)债务还本付息支出3.602亿元
其中:法定政府债务还本支出3.2548亿元;
法定政府债务付息支出3472万元;
(7)县委政府决策事项安排支出9749万元
①民生社会事业发展提升安排支出1628万元
县级提高义务教育生均经费保障水平438万元,主要用于营养餐和校园安保等后勤保障;
教育质量提升专项300万元;
名优骨干教师奖励专项经费50万元;
教师培训专项资金100万元;
中高考、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及相关教师招考工作经费50万元;
学校体育运动场地对外免费开放经费50万元;
清退代课教师生活补助139万元;
高中教育质量提升专项经费200万元;
防汛抗旱专项工作经费20万元;
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汛车辆采购专项87万元;
综合巨灾保险45万元;
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50万元;
平利经开区规划修编99万元。
②列入部门预算的专项经费7111万元
③列入财政预留的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专项1010万元
党建工作经费(含组织工作及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经费)200万元;
人才工作专项经费(含非遗传承人人才培养经费)200万元;
县级领导节日慰问经费110万元;
会议费100万元; 
信访维稳工作经费200万元;
档案数字化加工经费50万元;
社团组织专项经费5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经费100万元。
(8)预备费3000万元。
(9)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中省市下达各类项目专款)安排专项支出预计14亿元,其中: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专项2128万元、政府性基金专项3654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
2026年全县年初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需求4.15亿元。
(1)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支出1.15亿元
其中:政府专项债券债务付息支出4874万元;
县级配套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400万元,其中: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1000万元、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后扶资金420万元,偿还易地扶贫搬迁债务还本1980万元;
高标准农田项目后期管护工作经费40万元;
防返贫专项救助基金26万元;
人居环境整治考评奖励资金(红黄旗季度考核)200万元;
垃圾填埋场运营费450万元;
招商引资专项经费210万元;其中:富硒食品产业链招商专项经费20万元、生态旅游产业链招商经费10万元、新型材料产业链招商10万元、先进制造产业链招商20万元,招商中心专项经费150万元;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监测检测项目20万元;
平利县农村供水县域统管专项经费180万元;
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准备金50万元;
烈士陵园保护管理经费(含退役军人常态化走访慰问)50万元;
生态旅游产业发展奖补资金2000万元,其中:从巩固衔接资金中安排500万元,县级财政预算安排1500万元;
县委政府办公用房排危改造经费500万元。
(2)专项债券收入安排支出3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支出
全县年初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支出8000万元。
其中:隐性债务还本支出安排1290万元;
隐性债务付息支出安排782万元;
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经费700万元;
公交车运营补助388万元;
城区路灯电费及维修维护费300万元;
县城环境卫生保洁经费600万元;
平利水务集团发展公司公益性事业补贴240万元;
工贸发展专项资金700万元(含“五上”企业培育奖励补助资金200万元);
经开公司资本金1000万元;
项目前期费2000万元。
(五)2026年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26年,全县财政预算总财力规模为35.6876亿元,当年全口径预算支出预计为35.6876亿元,当年财政预算收支平衡。
(六)2026年社保基金预算收支草案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2026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5742亿元,其中:缴费收入2507万元、财政补助收入1.2912亿元、委托投资收益210万元、利息收入75万元、转移收入3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3265亿元。当年结余2477万元,累计滚存结余2.6183亿元。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
2026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3782亿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1.0462亿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1998万元、利息收入42万元、本级财政补助收入1.0818亿元、转移收入46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3026亿元,当年结余75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756万元。
(七)政府债务预算草案
2026年,年初预算预计地方政府债券收入7.0338亿元,其中:再融资债券资金收入2.6038亿元,争取新增再融资债券3000万元,新增一般政府债券资金收入6800万元,新增建设类专项债券资金收入3亿元,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4500万元。预计2026年发行专项债券资金3亿元,最终发行金额以实际到位情况按《预算法》规定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当年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支出7.0338亿元,其中: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2.6038亿元,乡村振兴和县域经济建设支出4.43亿元。
2026年,年初预算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4.2966亿元,其中:法定债务还本支出3.2548亿元,法定债务付息支出8346万元,隐性债务还本支出1290万元,隐性债务付息支出782万元。
三、2026年重点工作
2026年,是“十五五”的开局之年,我们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贯彻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提质增效,围绕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坚定不移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升级发展理念,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在培财源、调结构、推改革、防风险等方面积极进取,不断巩固经济稳中向好的基础。
(一)狠抓开源增收,固本拓源提质增效。一是聚焦产业培育,壮大新兴财源。培育壮大重晶石产业,培植抹茶、国漆等新兴产业,推动绿色矿山规范运营提质增收,以产业赋能筑牢财源根基。二是争取政策资金,拓展增量空间。争取更多的平利项目、平利元素进入中省规划盘子、预算盘子,争取国家、省更多的政策、资金、试点、项目和资源,增强社会发展信心。三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激活财源潜力。积极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激发企业发展活力,促进税收与经济良性互动。探索建立健全跨部门财税协同工作机制,强化财政、税务、发改等部门的数据共享与业务联动,提升财源管理的整体效能,为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财税保障。
(二)狠抓结构优化,集中财力保障重点。一是切实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持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坚决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扎实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做到部门项目经费、一般性支出、编外人员只减不增。二是坚决兜牢兜实“三保”底线。把“三保”支出摆在绝对优先位置,合理保证部门正常运转和履职需要。有效保障基本民生,注重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强化“一老一小”服务,实施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育儿补贴等政策。三是严格执行支出优先顺序。各类项目原则上按照“三保”支出、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年度重点任务支出、县直部门必须开展的专项业务支出及一般事业发展支出、其他支出等依次排序。
(三)狠抓改革创新,完善财政治理体系。一是推进财政科学管理。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坚持以政策定项目、以标准定额度、以绩效定增减,切实增强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做严事前绩效评估,做优绩效目标,做实绩效监控,做深绩效评价,完善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健全绩效结果和预算安排挂钩机制。三是规范国有“三资”管理。完善国有“三资”管理机制,科学盘活国有“三资”,搭建动态监管系统,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全流程,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四是加大财会监督检查力度。围绕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绩效等关键环节,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联合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形成多方联动的监督合力,实现信息共享、结果互认、问题联动处置,强化财政资金跟踪问效,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四)狠抓风险防控,坚守财经纪律底线。一是遵循“在发展中化债、在化债中发展”原则,完善政府债务“借、用、管、还”闭环管理机制,筑牢财政安全防线。二是防范化解运行风险。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和管理,将财政可承受能力、债务风险评估等嵌入项目全生命周期。合规举借法定债务,将不新增隐性债务作为重点,全面摸清债务底数,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三是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坚持合理负债,规范债务管理流程,优化债务结构,完成年度化债任务和融资平台退出工作,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各位代表,2026年财政收支平衡难度陡增,紧平衡态势进一步加剧。全县财政工作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坚持开源节流、绩效优先,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坚决实现“三保”兜得牢、风险控得住、支持发展有力的目标,为“十五五”规划良好开局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

附件:平利县202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