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辉《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

信息来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3-19 17:31 【 字体:
王建辉(曾用名:王建)因保管不善,将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原集体土地使用证号为:平集用(2015)字第610926002000JC00849号,土地坐落:平利县长安镇梁家桥村七组,批准用地面积13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建辉
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