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检查行为,强化基层治理和风险防控,根据上级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2026年度行政检查工作计划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法治政府建设为统领,严格依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开展行政检查,聚焦公共安全、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防汛、消防安全、校园安全、民政服务、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重点领域,全面提升检查规范化、精准化水平,切实维护辖区安全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二、检查范围及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检查。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在建工程、施工场地、小微企业、重点场所等开展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应急措施配备等检查,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2、自然资源和规划检查。对耕地保护、农村宅基地、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林地保护等开展常态化巡查检查,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
3、生态环境检查。对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畜禽养殖污染、河道水环境、扬尘管控等开展监督检查,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4、水利防汛检查。对河道、水库(九龙池村沿线)、防汛物资、水利工程运行等开展日常检查和汛期专项检查,确保水利设施安全运行。
5、消防安全检查。对村居、安置小区、学校、卫生院、养老服务机构、宗教场所、企业厂房等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筑牢消防安全防线。
6、农业农村检查。对农业设施、畜禽防疫、农田水利等开展检查,保障农业生产安全有序。
7、交通运输检查。对农村道路、桥梁安全、道路隐患、农用车违法载人等开展巡查检查,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8、应急管理检查。对应急预案、应急物资储备、防灾减灾、应急演练、灾害隐患排查等开展检查,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严格按照《兴隆镇履职事项清单》和《兴隆镇权责清单》规定内容梳理和确定行政检查事项,不得遗漏行政检查事项,也不得超范围开展行政检查。
三、检查方式
1、日常巡查。各相关职能单位按照职责开展常态化巡查,做到早发现、早处置。
2、专项检查。结合重要节点、季节特点和重点工作,开展针对性专项检查行动。
3、联合检查。对跨领域、跨办所事项,由镇政府统一组织开展联合检查,避免重复检查。
4、重点督查。对高风险领域、重点区域、问题突出点位加大检查频次,实行闭环管理。
四、工作要求
1、依法规范检查。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检查,做到持证检查、文明规范、全程留痕。
2、强化问题整改。建立检查台账,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跟踪督办、复查销号,确保隐患清零。
3、严守工作纪律。检查人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得干扰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不得违规执法。
4、加强协同联动。镇属各单位、村(社区)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提升行政检查质效。
5、强化保障落实。加强组织领导、业务培训和监督问效,确保年度检查计划落地见效。
附件:兴隆镇2026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表.xlsx
兴隆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