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平利县城市公交及农村道路公交客运票价调整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县发改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5-27 10:23 【 字体:
平利县顺发公交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平利县腾祥平八公交客运有限公司:
《平利县城市公交及农村道路公交客运票价调整方案》已经县政府第四次常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平利县发展和改革局    平利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5月25日

平利县城市公交及农村道路公交客运票价调整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城市公交及农村道路公交客运票价,保障居民安全便捷出行,促进城市公交及农村公交客运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陕西省定价目录》、《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陕交发〔2020〕59号)、《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利县城乡公交运行优化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我们在依法开展定价成本监审的基础上,综合考虑运营成本、公众承受能力、财政补贴等因素,组织召开了我县城市公交及农村道路公交客运票价听证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票价调整情况
(一)城市公交线路两条:平利中学至白果社区、磨石沟至白果社区票价不变,全程票价最高限价为2元/人次。
(二)农村道路公交客运票价调整涉及15条线路,其余6条客运线路最高限价保持不变,阶梯票价在县城规划区以内均为2元(具体情况见附件)。
1、平利县--兴隆镇,33公里,原票价5元,调整为7元。阶梯票价:2元/5元-7元;
2、平利县--关垭子,27公里,原票价2元,调整为4元。阶梯票价:2元/4元;
3、平利县--广佛镇,34公里,原票价5元,调整为7元。阶梯票价:2元/5元-7元;
4、平利县--老县镇,44公里,原票价5元,调整为8元。阶梯票价:2元/4元-6元-8元;
5、平利县--大贵镇,35公里,原票价5元 ,调整为7元。阶梯票价:2元/5元-7元;
6、平利县--西河镇,42公里,原票价5元,调整为8元。阶梯票价:2元/4元-6元-8元;
7、平利县--三阳镇, 80公里,原票价18元,调整为20元。阶梯票价:2元/4元/6元/8元/10元/15元-20元;
8、女娲山村--凤桥村,21公里,原票价3元,调整为5元。阶梯票价:2元-3元-5元;
9、平利县--金沙河村,28公里,原票价5元,调整为7元。阶梯票价:2元/5元-7元;
10、平利县--西河村,30公里,原票价5元,调整为7元。阶梯票价:2元/5元-7元;
11、广佛镇--柳林子村,15公里,原票价3元,调整为4元。阶梯票价:2元-4元;
12、西河镇--女娲山村,24公里,原票价3元,调整为5元。阶梯票价:2元-3元-5元;
13、平利县--八仙镇,71公里,原票价15元,调整为20元。阶梯票价:2元/4元/6元/10元/15元-20元;
14、平利县--正阳镇,87公里,原票价20元,调整为23元。阶梯票价:2元/4元/6元/8元/10元/15元/18元-23元;
15、狮坪村--鸦河村,24公里,原票价9元,调整为8元。阶梯票价:2元/4元/6元-8元。
其余六条客运线路票价保持不变。兴隆镇--广木河村;兴隆镇--两河口村;广佛镇--闹阳坪村;狮坪村--乌药山村;狮坪村--龙山村;狮坪村--正阳镇。
二、免票、儿童票和优待票价有关政策
严格按照《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陕交发〔2020〕59号)相关规定执行。
三、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价格行为
1.各客运经营企业必须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的票价标准及相关优惠政策,不得突破政府指导价上限标准、变相涨价或减少服务标准。
2.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车辆车厢内、客运站(场)醒目位置公示线路名称、票价标准、优惠政策、投诉电话(12315、12328)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3.客运经营企业应规范票务管理,使用国家规定的收费票据,做好运营成本核算,主动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4.县发改局、县交通局、县市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加强对票价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擅自涨价、拒载优惠对象等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四、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2026年6月5日起执行。此前我县有关城市公交及农村道路公交客运票价的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执行期间如遇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调整,从其规定。
附件:平利县城市公交及农村道路公交客运班线票价标准核定表(政府指导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