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晓凤《建设用地批准书》遗失声明

信息来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6-10 16:56 【 字体:
孙晓凤因保管不善,将建设用地批准书遗失,原审批土地件为:平政土集建用字(2012)10号,土地坐落:平利县城关镇普济寺村二组,批准用地面积132㎡。现声明其批准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孙晓凤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