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zrzyj/2026-0061 公开日期: 2026-03-12 15:54
来源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内容概述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原国土资源部第56号令)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按照《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陕自然资办发〔2025〕278号)文件要求,我县在此次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工作中共认定4个历史遗留(无主废弃)矿山图斑未治理,现将认定结果公示如下。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石泉县历史遗留(无主废弃)矿山图斑认定结果的公告

公示期自公示日起30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的可向县自然资源局反馈。以单位名义反馈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石泉县向阳路东段35号创投中心4楼

邮编:725299          联系电话:6315055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12日

石泉县历史遗留图斑(无主废弃)认定结果明细表

序号

具体位置

图斑号

坐标范围

图斑核定面积(m2)

1

陕西省

安康市

石泉县

石泉县池河镇明星村

YZ6109221042030003

108.33079,32.96945

218.58

2

陕西省

安康市

石泉县

石泉县池河镇明星村

YZ6109221042030002

108.33084,32.96893

816.12

3

陕西省

安康市

石泉县

石泉县池河镇明星村

YZ6109221042030001

108.33116,32.96928

216.40

4

陕西省

安康市

石泉县

石泉县城关镇太阳村

YZ6109221002090001-1

108.27093,33.02099

442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