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0004341523R/2026-00097 发布机构 泰安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泰政字〔2026〕29号 泰政字第【29】号
文件类别 普通文件 成文日期 2026-07-20 发文日期 2026-07-28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有效性 生效中 有效期
泰政字〔2026〕29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泰安市第四批历史建筑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7-28 16:46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为推进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在严格履行各县(市、区)及功能区推荐、专家论证、社会公示等程序基础上,决定将山东农业大学岱宗校区2号教学楼等3处建筑列为我市第四批历史建筑,现予公布。

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山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山东省历史建筑保护办法》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保护职责,严格落实保护措施,积极探索历史建筑活化利用途径,推动保护与利用有机统一,促进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文化支撑。


附件:泰安市第四批历史建筑名单


泰安市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0日


附件


泰安市第四批历史建筑名单

序号建筑名称建设时间地址
1山东农业大学岱宗校区2号教学楼1959年

泰山区岱宗大街61号

2山东农业大学岱宗校区3号教学楼1959年泰山区岱宗大街61号
3山东农业大学岱宗校区南大门1960年泰山区岱宗大街61号
  文件下载:泰政字〔2026〕29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泰安市第四批历史建筑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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