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瓦提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2026-06-17 18:21:50
  • 来源: 阿瓦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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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阿瓦提县财政局

负  责 人:曹成明

办公地址:阿瓦提县光明中路56号

联系电话:0997-512271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冬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夏季: 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主要职责: 

(一)根据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拟订县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财政规划,参与制定主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建立公共财政制度,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责任;负责编制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县预决算及其执行情况;组织实施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工作;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财政预决算工作。

(三)拟订财政税收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县非税性财政收入法规制度的贯彻及县级收入的征收和管理;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参与制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标准;监管财政票据;落实财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的执行。

(四)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制定国库管理办法,按规定开展县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地方国库资金缴拨使用。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管理县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工作。

(五)贯彻执行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按规定开展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管理国债资金,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管理政府外债,组织实施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和审核、申报、转贷、签订贷款协定以及资金管理工作。

(六)制定县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政府性投资项目财政资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有关政策制度,承担相关规范管理工作;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管理各项扶贫资金。

(七)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制度和方针政策,制定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履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购置、使用、处置监督审核职责;牵头编制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八)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中央、自治区、地区和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资金管理工作,会同县直有关部门落实社会保障资金(基金)政策和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县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九)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监管国有企业资产保值增值;收取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强化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制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承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

(十)管理和指导会计工作,规范会计行为;组织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组织管理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一)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贯彻落实财政绩效管理相关政策制度;组织实施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县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承担地方金融企业的国有资产和财务的监管工作;依法依规履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地区有关金融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1.行政办:负责应急处突、安全生产及信访接待工作;负责文电、机要、保密、收发、文印、档案管理、督查等机关日常政务运转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老干部、工会、妇女、计划生育、精神文明、网信、民族团结、机关作风建设、干部人事考核工作;负责对口帮扶(社区共建、驻村、支教、乡村振兴)工作;负责干部日常管理及纪律考勤工作;负责办公用品管理维护,协调后勤保障和车辆安全运行管理工作;承办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崔晓燕

联系方式:0997-5122712

2.预算股:负责县财政预算管理工作;拟定县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负责编制县年度预算草案;研究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部门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统一办理预算调整事项。负责年度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监督并指导各部门(单位)完成预算信息公开;负责总预算收支平衡,承担县级财力统筹管理工作。

负责人:曹杨

联系方式:15909970312

3.经济建设股(企财股、投资评审中心):承担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交通、应急、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指导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的执行;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保障性安居富民工程资金管理;负责化解过剩产能、纺织服装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专项工作;审批对口部门(单位)年度财务决算。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关工作;管理财政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组织实施财政企业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工作和财政投资项目结算评审工作。

负责人:杨芳

联系方式:15739291875

4.国库股(支付中心):负责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贯彻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负责县总会计核算、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工作;管理县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工作;贯彻落实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的有关政策。负责国库资金的测算和各项收入的组织入库工作。

负责人:贾楠楠

联系电话:18999916627

5.农业农村股(综合股、综改办、法制税政股):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具体工作;负责监督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工作;承担财票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财政综合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工作;管理财政票据。承担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管理政策性农业专项贷款贴息;审核和批复相关部门(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负责对县有关部门起草的规范性文件中涉及财政税收方面的有关内容和条款提出修改意见;审查地方税减免事项、监督检查税收政策执行、税收征管情况。

负责人:张玉杰 

联系方式:15109971179

6.教科文股:承担教育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落实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办法,审核部门(单位)项目资金支出,组织实施财政科教文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工作;审批对口部门(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负责人:叶慧

联系方式:15569391212

7.社会保障股(社会保险基金股):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工作;会同县有关部门(单位)管理财政预算安排的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负责指导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组织实施社会保障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工作;按有关规定应缴入县财政专户的各项社会保障基金的收缴、拨付、核算、监督管理等工作。

负责人:刘秀红

联系方式:18096983005

8.会计监督股(内控监督股):管理县会计工作;组织执行国家会计制度;负责实施会计信息化工作;承担县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及考试工作;负责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承担财政系统干部业务培训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监督检查政策和制度;按照国家、自治区、地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县财政监督检查办法,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对企业(包括国有控股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案件;依法对财政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处罚决定;负责局机关内控、内审工作。

负责人:商豪

联系方式: 18799459191

9.政府采购管理股(资产监督管理股):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负责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收集政府采购信息并进行统计分析;指导全县政府采购工作,对中介机构、供应商和咨询专家的资格进行审核。负责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制度;负责组织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及附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审核各单位的资产配置及资产处置行为,及时下达处置批复;负责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工作;负责县级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及县级行政单位非经营性资产出租、出借审批。

负责人:董艳雯

联系方式:15999015602

10.政府债务管理股:建议政府债务预警、偿债渠道、绩效评价、责任追究等债务监控管理机制;研究控制政府债务规模。负责执行化解政府债务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政府债券资金申报,债券还本付息等债券管理事务。

负责人:卢鹏飞

联系方式:18290793533

11.行政政法股:承担行政、政法、科技、文化和旅游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落实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办法,审核部门(单位)项目资金支出,组织实施财政行政政法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工作;审批对口部门(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负责人:周玲

联系方式:15899375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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