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6]1号)、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陕财办社[2025]81号)、安康市财政局、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安康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安财社[2025]155号)要求: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见习期间给予每人每月1700元的基本生活费补贴,并为其购买每人每月3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接收见习人员见习期限不少于3个月的见习单位,按照满足条件人数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单位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补贴;对年度接收见习人员见习期满后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按照留用人数每人2000元的标准,追加发放见习单位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补贴;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参缴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见习单位,给予剩余期限见习生活费补贴,见习人员的见习时间一般为3-12个月。
紫阳县城关镇人民政府等14家单位按照政策规定,向我局申报了就业见习补贴资料。经审核,紫阳县城关镇人民政府等14家单位26名见习人员符合申领条件,见习单位指导管理费用补贴0.69万元、剩余期限见习补贴1.36万元、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0.2万元,基本生活费补贴37.995万元,合计补贴资金40.245万元。
现将上述单位就业见习补贴拟认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来人、来信或来电反映。
公示时间:2026年6月18日-6月24日
联系电话:0915-2201523
县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915-4428401
地址:紫阳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创业服务股
紫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