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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成都市新津区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十一届四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2023年12月27日政协第十一届成都市新津区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发布日期:2023-12-29 09:14:25     来源:新津区政协

政协第十一届成都市新津区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期间,政协委员、政协参加单位、界别和专门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新津经济社会发展,认真履职尽责,积极建言资政。截止2023年12月25日12时,大会提案组共收到提案224件,参与提出提案的委员170人,占委员总数的83.3%。

按照《政协成都市新津区委员会提案工作办法》规定,提案委员会专门召开提案审查会议,对收到的提案逐件进行了严格审查,立案184件,立案率为82.1%;未立案40件。对未立案的提案,作为意见建议转相关单位参考。

立案提案中,委员个人提案140件,占76%;委员联名提案20件,占11%;集体提案24件,占13%(其中:民主党派支部提案6件,工商联和人民团体提案3件,界别提案9件,政协专门委员会提案6件)。按提案内容划分,经济建设方面84件,占45.7%;政治建设方面9件,占4.9%;文化建设方面18件,占9.8%;社会建设方面56件,占30.4%;生态文明建设方面17件,占9.2%。

会议闭幕后,提案委员会将会同区政府办及时落实提案承办单位,召开提案交办协商会,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将立案提案分送有关单位办理。

本次会议提案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提案,将作为平时提案,由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后及时送相关单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