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启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系列宣讲活动

发布日期:2026-07-22 09:07:57     信息来源:丽江市委统战部     字体:

7月17日,以“法治护航民族团结 同心共筑和美丽江”为主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宣讲启动仪式暨普法进社区活动,在昌洛河广场举行。此次活动由市委统战部、市委宣传部、市民族宗教局、市司法局、市文化和旅游局联合主办,市级各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各县(区)统战、宣传、民宗、司法、文旅战线工作人员,古城区、玉龙县各族群众代表参加活动。

丽江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教授寸玉海作专题解读。(丽江融媒记者 吕坤钊 摄)

活动当日阴雨绵绵,各族干部群众撑伞参与,现场气氛热烈。活动通过民族歌舞表演、专题宣讲、现场法律咨询等形式,让群众学习民族团结相关法律法规,以法治力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启动仪式上,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族宗教局负责人宣布全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系列宣讲活动全面启动。市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宣读市级宣讲团成员名单。

居民现场聆听普法宣讲。(丽江融媒记者 吕坤钊 摄)

在宣讲环节,丽江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教授寸玉海作专题解读。寸玉海立足丽江多民族聚居、文旅融合城市特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梳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立法背景与时代价值,逐条解读五大核心法条,将专业法理转化为接地气、易理解、记得住的内容,深入浅出阐释法律核心要义。活动现场同步设置法律咨询服务台,工作人员现场发放普法宣传资料,为过往群众答疑解惑,精准普及法律知识。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于7月1日正式施行。丽江市将全面开展普法“十+N进”行动,依托线上线下多元平台进行常态化、多样化普法宣传,实现法律宣传全域覆盖,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持续巩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