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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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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医疗保险法律、法规、规章, 组织实施医疗保险发展规划、方案和政策。负责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管理。经办市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经办市本级离休人员、老红军、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统筹;经办市本级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负责医疗保险协议医药机构的监督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医疗保险付费制度改革。负责药品和耗材采购管理工作。负责医保支付价格管理。(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医疗保险法律、法规、规章, 组织实施医疗保险发展规划、方案和政策。负责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管理。经办市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经办市本级离休人员、老红军、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统筹;经办市本级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负责异地联网就医医疗费用的经办管理。负责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单位的服务质量监督和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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