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学绿化
浙江坚持以扩面、提质、增汇、添彩为目标,先后实施平原绿化、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千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美丽林相提升等一批重大生态建设工程,近二十年全省累计完成造林超1100万亩。积极推动林业碳汇发展,持续增强森林生态系统固碳能力,2024年全省森林植被碳储量达3.27亿吨。创新探索林业碳汇价值实现机制,率先参与全国首批CCER造林碳汇项目开发,助力杭州亚运会成为史上首届“零碳亚运”。持续强化现代种苗发展,省级以上林木良种基地22个、种质资源库(圃)41个,省级保障性苗圃19个。在全国率先出台《浙江省珍贵彩色树种省调控容器苗生产使用管理办法》《浙江省林业保障性苗圃管理办法》,有效保障种苗供应,全省每年可生产供应近10亿株容器苗。
2.资源保护
创新建立以“一张图”“一套数”“一体化”为核心的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全面实现资源管理数字化、动态化和现代化。率先在全国建立林地占补平衡管理机制,“十四五”以来服务保障建设项目使用林地48.25万亩,补充林地50.6万亩。健全湿地保护修复机制,省级重要湿地补偿标准提高到40元/亩,共建成国际重要湿地2处,国家重要湿地3处,省级重要湿地87处,杭州、温州正式获得国际湿地城市认证。强化公益林天然林保护,现有省级以上公益林4445.63万亩,停伐管护天然商品林277万亩,公益林最低补偿标准从8元/亩提高到36元/亩,最高可达55元/亩,居全国前列。加强森林灾害防控,积极推动森林防火“五大能力提升”行动,创新林水、林路共建模式,森林火灾数量和受灾面积均维持在历史低位。首创“数字森防”精准防控模式,松材线虫病病死率持续下降,疫情防控局面不断向好。
3.保护地建设与野生动植物保护
扎实推动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发展,形成由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海洋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等构成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数量位居全国首位。全力推进钱江源-百山祖国家公园、南北麂列岛国家公园创建工作,以国家公园建设为引领,进一步完善自然遗产保护利用体系。持续优化保护地空间布局,自然保护地陆域面积达到1万多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9.76%;海域面积0.4万多平方公里,占全省海域国土面积的9.48%。持续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深入实施39个珍稀濒危物种抢救保护,建成9个濒危物种抢救保护基地,中华穿山甲成功实现人工繁育,朱鹮、中华凤头燕鸥、百山祖冷杉等物种种群数量得到恢复性增长。
1.综合改革
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创新林业经营体制等六大改革,树立起了“林改看浙江”品牌。2024年,出台《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林业强村富民实施方案》,制定二十项改革任务,在改美绿水青山、改强林业产业、改富山区林农、改活发展潜力上持续发力。创新推广林业贷款新模式,深入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和林业碳汇贷款,在25个县(市、区)开展油茶、毛竹等10余个品种保险试点。深化林业股份合作制改革,培育林业股份制合作组织4100余家,家庭林场4900余家,专业大户超过2000户。持续推进国有林场改革,率先在全国开展现代国有林场建设,出台首个现代国有林场建设省级地方标准,全省27个国有林场列入全国试点建设,金华东方红林场成为全国深化国有林场改革3个试点之一。不断推动林业数字化改革,建设数字林业大脑,搭建林业一屏统览驾驶舱,逐步实现各类数据“落地上图”。
2.产业提升
浙江以建设“全国现代林业经济发展试验区”为抓手,林业产业规模快速壮大,产业集中度明显提高,林业产业区域化和专业化特征日益显现,形成了竹木制造、木本粮油、花卉苗木、林下经济、森林康养五大特色千亿产业。
2024年全省林业行业总产值6610亿元。一产总产值1237亿元,现有竹林面积1229万亩,油茶林面积231万亩,花卉生产面积149万亩。二产总产值3249亿元,其中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苇制品和家具制造超1500亿元,成为全国最具影响力的林产品生产、贸易和消费大省。三产总产值2124亿元,全省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产值规模超过1700亿元,跃居成为我省林业第一大产业。林业一二三产比例更加接近国际成熟优势产业的结构比例。
3.林业共富
成功争取国家林草局出台《关于支持浙江共建林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先行省、推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措施》,印发《林业推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制定出台30余项林业促共富的政策文件。2023-2025年度共评选出9个试点县、25个林共体,累计补助7.9亿元。持续实施名山“带富”行动,推进20处名山公园建设,“十四五”期间完成重点建设项目投资240亿元。开展自然保护地与社区融合发展,公布命名107处自然保护地融合发展镇(村)。加大公益林生态补偿力度,全省累计发放公益林补偿资金240余亿元,惠及130万农户、1.2万个村集体。深入实施“一亩山万元钱”行动,累计推广“一亩山万元钱”示范基地532.2万亩,新增产值343.2亿元。
1.关注森林与义务植树
积极开展“关注森林活动”,省政协连续18年召开工作座谈会,浙江多次获得全国关注森林活动工作先进单位。推进森林系列创建,截至2024年底,累计建成国家森林城市18个、省森林城市75个、省森林城镇799个、实现省森林城市和省森林城镇中心镇创建全覆盖,建设省市县“绿化示范村”5657个、森林村庄7727个,“一村万树”示范村1998个。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每年植树节期间,省党政军领导坚持带头参加义务植树,有效带动全民植绿爱绿护绿,近五年,全省累计义务植树超亿株。创新研发、迭代升级“浙里种树”应用程序,实现义务植树到人、到地块、可量化,推动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多样化、公民履责便捷化、义务植树常态化。连续15年坚持开展珍贵树种赠苗植树行动,累计赠送苗木近8000万株。
2.文化传播
积极开展生态文化建设,遴选命名省级生态文化基地515个,50个行政村被评为全国生态文化村,数量居全国首位。建设自然教育平台,认定省级自然教育基地107个,累计6个营地被全国关注森林活动组委会认定为国家青少年自然教育绿色营地,数量全国第一。深入开展世界湿地日、植树节、爱鸟周、科技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形成爱护自然、保护生态的良好风尚。加强古树古道保护传承,全省古树名木达27.5万株,完成“一树一策”救助复壮古树名木4.6万余株,建设省级古树名木文化公园177个。推动全省森林古道清查和百条森林古道修复,实施古道分级保护,已公布一级古道127条、二级古道128条、三级古道258条。编撰出版《浙江林业志》《植物志》《浙江林业自然资源》丛书等一系列书籍,公开出版发行《浙江林业》杂志,成为传播林业知识、了解浙江林业发展的重要窗口。
3.国际交流
深化科技交流与合作,与美国、日本、加拿大等国在竹林培育与研究、森林经营可持续发展、森林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多个领域深入开展科技交流合作。搭建国际交流平台,连续成功举办17届中国义乌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是国内层次最高、规模最大、种类最全、参与地域最广、成交效果最好的林业国际贸易盛会。组织国家公园建设与管理国际研讨会、国际竹材应用创新大会等多个林业国际交流会议,并积极派员参加第六届国际生态峰会、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等国际重要会议,在国际上不断传播浙江林业声音。积极拓展国际组织合作,与联合国粮农组织、国际竹藤组织、国际茶花协会等保持良好合作交流关系,安吉与欧盟亚洲中心、国际竹藤组织签订合作协议,倡导“以竹代塑”,共推全球绿色低碳发展。
1.林长制体系
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浙江于2021年全面建立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警长管理体系,共设立各级林长4万余名、警长6000余名。省委书记、省长担任双总林长,召开总林长会议,发布总林长令,制定《浙江省林长履职工作规范》,建立林长“挂钩联系”机制,开展林长制考核,引领各级林长和相关部门积极履职,有力推动全省林业资源保护发展。
2.法治建设
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请省政府颁布出台全国第一部古道保护政府规章《浙江省古道保护办法》,出台《浙江省公益林和森林公园条例》,加快《钱江源-百山祖国家公园条例》《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制定和修订。截至2024年底,浙江共有16部林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地方性林业法律体系,为林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组织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专项行动,有力维护林区社会稳定。深化“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制定完成涉林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3.林业科技
大力实施科技强林机械强林行动,加快培育和发展林业新质生产力。截至2024年底,共组建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11个、国家林草局生态定位观测研究站10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4个、产业创新联盟18个。加快推进国家林草装备科技创新园建设,确定首批国家林草机械装备创新试验示范基地试点4个,认定省级试验基地12个。连续开展5轮省院合作,“十四五”以来,共获得国家及省部级奖86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奖2项,省科技进步奖和自然科学奖17项、梁希林业科技奖67项。累计6项科技成果入选国家林草局重点推广林业科技成果。主持和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87项,行业标准97项。全省林草新品种授权量276件,居全国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