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4日中共彭州市政协党组会议修订通过)
为加强和改进市政协党组中心组学习,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市政协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组织
(一)中心组由市政协党组成员组成,市政协党组书记任中心组组长,党组副书记任副组长。根据学习需要,召开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扩大范围由中心组组长确定。
(二)中心组组长的主要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
(三)中心组副组长的主要职责是配合组长抓好学习的组织工作;组长外出,代行组长职责,保证中心组学习正常进行。
二、学习内容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新时期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基本理论、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政协章程》等。
(三)中央、省委、成都市委、彭州市委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
(四)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内容。
(五)市政协党组中心组本年度理论学习的有关内容。
三、学习方式
(一)集体学习研讨。集体学习研讨是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形式。应围绕学习主题安排重点发言,组织好专题讲座、辅导报告,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交流,认真开展学习讲评。
(二)个人自学。个人自学是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的基础。中心组成员要制定个人学习计划,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
(三)专题调研。专题调研是深化理论学习、运用学习成果指导实践的重要途径。坚持"三深入",即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委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
四、学习要求
(一)中心组学习成员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勤学习、勤思考,坚持做到"三个一",即每年通读一本理论著作、撰写一篇调研报告、作一次专题学习辅导或上一次党课。
(二)每次集体学习研讨要进行考勤登记,除特殊情况外,都应参加学习。不能参加学习的事先要向中心组组长请假,并按要求主动补课。集体学习研讨每个季度不少于1次,每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
(四)建立学习档案。学习档案内容包括学习计划、学习记录、中心组成员撰写的学习心得、调查报告等。
五、学习保障
(一)中心组学习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建立领导责任制,学习组长亲自抓,定期对中心组成员的学习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
(二)中心组学习的服务和保障工作由市政协办公室负责,主要职责是制定学习计划,建立学习档案等服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