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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彭州市委员会关于加强委员履职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8-09 16:07:49     来源:彭州市政协

市政协委员:

为进一步加强市政协委员履职管理,根据《政协彭州市委员会委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市政协主席会议研究,决定开展常委述职和市政协领导联系常委、委员,市政协常委联系委员、委员联系群众工作。现将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政协常委述职工作

(一)目的意义

政协常委会是在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委员会职权的领导和决策机构。政协常委作为政协组织的核心和骨干力量,其自身素质直接关系着常委会的工作质量和水平。为进一步加强政协常委会自身建设,市政协组织开展市政协常委年度述职工作,这是落实上级政协部署,推进政协履职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具体实践,有利于客观评价和考察市政协常委的履职情况和界别的活动情况,有利于切实增强市政协常委的政协意识和履职意识,有利于发挥市政协常委在履职尽责中的表率作用。

(二)述职方式

于每年12月中旬,采取书面述职和口头述职相结合的方式。

(三)述职内容

1.一年来,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落实市政协常委会议工作要求,履行常委职责的情况。包括:参加会议、调研视察等活动、撰写提案、反映社情民意、学习培训等;

2.开展联系群众活动的情况、人数及简要事例;

3.参加或组织公益活动情况;

4.在本职岗位上发挥业务骨干作用,推动本单位工作开展情况;

5.获得各种奖励、荣誉称号或受到何种处分情况;

6.其他需要述职的内容;

述职报告要求内容精炼、实事求是,尽量用数据说话,字数在2000字以内。

(四)工作要求

1.组织协调。述职工作在市政协党组领导下开展,由市政协委员工作室具体组织实施,相关专委办配合。

2.结果运用。市政协常委要高度重视述职工作,认真撰写述职报告。述职报告纳入常委履职考核档案。

二、联系常委、委员、群众工作

(一)目的意义

建立市政协领导联系常委、委员,常委联系委员,委员联系群众制度,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推动政协常委、委员积极主动履职的现实需要,有利于加强与政协常委、委员的沟通,有利于发挥政协委员联系群众的纽带作用,更好地推动政协委员深入群众,听取民声、收集民意、服务民需。

(二)联系方式

1.联系对象:市政协领导分别联系3-4名常委、委员;市政协常委联系4-5名委员,每名委员至少联系3名群众。联系对象原则上按照界别进行划分,委员联系对象由委员在本界别内自主确定,尽可能体现广泛性。(具体名单见附件)

2.联系次数:通过走访、约谈、座谈、电话沟通等方式开展联系,一年一般不少于3次。

(三)主要任务

1.了解常委、委员的学习、工作、生活情况;

2.征求常委、委员对市政协工作的意见、建议;

3.向常委、委员通报全市重大工作部署、重点工程项目,市政协的重点工作和有关情况;

4.收集和了解常委、委员反映的社情民意;

5.引导常委、委员开展扶贫帮困等公益活动;

6.了解常委、委员履职情况,帮助常委、委员协调、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7.委员通过联系群众,宣传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中心工作任务,了解基层的意见和呼声,力所能及地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8.组织和引导常委、委员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及政协理论、业务知识。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要起好示范带动作用,带头落实联系制度。市政协委员工作室要加强对联系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为联系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保障,并及时了解掌握和收集汇总联系工作的具体情况;各专委会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联系委员的联络服务工作,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

2.加强工作宣传。 要及时总结推广联系工作的有益经验和好的做法,积极推荐先进典型,加大对工作的宣传力度,更好展示政协委员履职为民风采,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3.发扬务实作风。在联系工作中,要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相关规定,不得扰民,不得干扰基层及委员正常工作。要注重实际效果,避免形式主义,保证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特此通知

政协彭州市委员会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