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名称 | 安康市水利局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计划的通知 | ||
| 索引号 | 016048180/2025-0837 | 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水利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安水规计发〔2025〕45号 | 成文日期: | 2025年12月10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5-12-11 15:12 |
汉滨区、旬阳市、白河县水利局:
根据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计划的通知》(陕水规计发〔2025〕119号)文件精神,现将2026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计划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计划下达中央水利发展资金676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3条河流治理,完成整河治理2条,治理河长30.21公里。
二、要严格按照《水利部关于印发中小河流治理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水建设〔2023〕215号)要求,规范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按照初步设计批复组织项目实施,不得擅自调整项目计划,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安全,项目建成后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加强项目建成投运后管护,确保工程持久发挥效益。
三、要严格按照《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2〕81号)相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严控资金支出范围,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及时足额拨付。2026年12月底前中央投资计划及治理河长必须全部完成,资金支付率达到95%以上,其中,需完成整条河流治理的旬阳市蜀河防洪工程、白河县冷水河防洪工程,旬阳市、白河县要足额落实配套资金,确保2026年底完成整条河流治理任务。
四、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按时报送进度绩效、自评报告和举证材料。加强项目计划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更新水利投资直报系统和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管理系统。并及时向水利部门、财政部门准确按时报送有关统计和财务报表。
五、资金预算文件另文下达。
附件:2026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计划表
安康市水利局
2025年12月10日
2026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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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 类型 |
完成整条河流治理年份 |
批复文号 |
总投资 (万元) |
本次下达 资金(万元) |
治理河长任务(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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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
|
11552.57 |
6765 |
30.21 |
|
1 |
旬阳市蜀河防洪工程 |
新建 |
2026 |
陕水规计发 〔2025〕95号 |
4556.91 |
2141 |
9.56 |
|
2 |
白河县冷水河防洪工程 |
新建 |
2026 |
安水发 〔2025〕187号 |
2336.31 |
1574 |
7.03 |
|
3 |
汉滨区恒河中原镇至大河镇段防洪工程 |
新建 |
2027 |
安水发 〔2025〕193号 |
4659.35 |
3050 |
13.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