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名称 | 安康市水利局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计划的通知 | ||
| 索引号 | 016048180/2025-0838 | 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水利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安水规计发〔2025〕46号 | 成文日期: | 2025年12月10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5-12-11 15:14 |
汉滨区水利局:
根据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计划的通知》(陕水规计发〔2025〕122号)文件精神,现将2026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计划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计划下达中央水利发展资金1158万元,主要用于汉滨区许家河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改造渠道29.34km,改造渠系建筑物75座,新建信息化系统1套。
二、严格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办农水〔2021〕340号)文件要求,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落实好“四制”有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内容尽快组织项目实施,不得擅自调整项目计划,严禁擅自进行重大设计变更。项目建成后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加强项目建成投运后管护,确保工程持久发挥效益。
三、严格按照《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2〕81号)相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严控资金支出范围,足额落实配套资金,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及时足额拨付。2026年12月底前中央投资计划建设任务必须全部完成,资金支付率达到95%以上。
四、严格按照要求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按时报送进度绩效、自评报告和举证材料。加强项目计划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更新水利投资直报系统。并及时向水利部门、财政部门准确按时报送有关统计和财务报表。市水利工程技术中心要切实加强资金使用全过程监管,指导汉滨区水利局切实做好项目管理工作,并视情对项目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推进,确保按时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和绩效目标。
五、资金预算文件另文下达。
附件:2026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计划表
安康市水利局
2025年12月10日
2026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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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规模 |
建设起止年限 |
主要建设内容 |
总投资 (万元) |
本次下达 资金(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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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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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3 |
11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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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汉滨区许家河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 |
Ⅳ等小(1)型 |
2026 |
1. 渠道改造29.34km。其中改造干渠长度12.33km,改造支渠长度17.01Km。 2. 改造渠系建筑物75座。其中:分水闸16座,退水闸9座,人行桥36座,机耕桥6座,斗门8座。 3. 新建信息化系统1套。 |
1603 |
1158 |
陕水农函 〔2024〕24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