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名称 | 安康市水利局关于下达2026年第二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计划的通知 | ||
| 索引号 | 016048180/2026-0297 | 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水利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安水规计发〔2026〕15号 | 成文日期: | 2026年05月06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6-05-07 11:10 |
汉阴县水利局、恒口示范区农林水局:
根据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6年第二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陕水规计发〔2026〕12号)文件精神,现将2026年第二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计划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计划下达中央水利发展资金180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月河河流治理,治理河长8.07公里。
二、要严格按照《水利部关于印发中小河流治理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水建设〔2023〕215号)要求,规范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按照初步设计批复组织项目实施,不得擅自调整项目计划,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安全,项目建成后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加强项目建成投运后管护,确保工程持久发挥效益。
三、要严格按照《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2〕81号)相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严控资金支出范围,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及时足额拨付。2026年12月底前各项任务和投资完成率必须达到90%以上,资金支付率达到80%以上,2027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四、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按时报送进度绩效、自评报告和举证材料。加强项目计划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更新水利投资直报系统和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管理系统。并及时向水利部门、财政部门准确按时报送有关统计和财务报表。
五、资金预算文件另文下达。
附件:2026年第二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计划表
安康市水利局
2026年5月6日
2026年第二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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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 类型 |
总投资 (万元) |
防洪工程部分投资(万元) |
本次下达 资金(万元) |
本次完成 治理河长(km)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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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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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1.16 |
2331.67 |
1806 |
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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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汉阴县月河防洪工程 |
新建 |
1751.69 |
1685.31 |
1305 |
5.83 |
安水发 〔2025〕185号 |
|
2 |
恒口示范区月河姜沟村段防洪工程 |
新建 |
649.47 |
646.36 |
501 |
2.24 |
安水发 〔2025〕18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