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后勤保障等工作,指导和监督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重大工作决策部署的督查督办工作。
(二)双拥工作科。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双拥工作。具体承担双拥模范城创建相关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事务对外交流与合作 。
(三)政策法规科。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 和有关人员的法律帮扶援助工作。
(四)优待抚恤科。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优抚保障机构以及军供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
(五)安置就业科。承担转业军官、安排工作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伤病残退役军人、逐月领取退役金的退役军人、复员军官(干部)、自主就业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退休军官和军士、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以及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的安置、服务管理等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就业教育培训,以及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创业扶持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思想政治与褒扬纪念科。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宣传、总结表扬、荣誉奖励和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烈士评定和向上报备工作,组织、指导英雄烈士纪念工作。
(七)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的建设、机构编制、干部 人事、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等工作,指导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