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6-03-25 10:35来源:岚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岚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岚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行业监管行为,不断提升住建领域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切实履行好行业监管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岚皋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关于做好涉企行政检查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特编制2026年度涉企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一、涉企执法工作任务分工

1.城镇燃气安全检查

责任科室: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2.对物业服务企业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检查

责任科室:物交所

3.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及工程质量的行政检查

责任科室:质安站建管股

4.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

责任科室:建管股

5.对建筑企业的资质及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的检查

责任科室:建管股

6.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及销售商品房情况的检查

责任科室:建管股

二、执法检查方式

承担执法检查工作任务的队、所、站(股室)按照各自职责,有计划安排每次检查重点,细化检查内容,明确检查的单位、名称、地点、检查内容及方式等,现场检查要严格按要求进行,如实填写各类执法文书,并及时整理归档。

三、执法检查频次

1.对城镇燃气安全的检查:对燃气企业每季度组织“双随机”抽查1次,2026年6月、12月分别组织一次全面检查。

2.对物业服务企业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监督检查:对全县物业企业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检查。

3.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及工程质量的行政检查:根据工程进度不定时进行检查,对新建、在建施工工地4-11月每月至少检查1次,冬休期间对未停工的项目检查不少于1次。

4.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根据工程进度不定时组织审查、验收及备案工作,2026年5月、11月组织双随机抽查。

5.对建筑企业的资质及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的检查:2026年6月全面检查;

6.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及销售商品房情况的检查:2026年7月全面检查;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担当。执法检查是我局行政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手段,要增强做好执法检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业务学习、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能力,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提升执法检查水平。

2.突出执法重点,消除各类隐患。一是突出对重点行业企业的执法检查。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燃气等基础薄弱企业的执法检查;二是突出关键内容的检查。执法检查人员要结合各自监管重点,抓住关键环节,确保检查效果;三是突出重大活动安全敏感期的执法检查。重点对“两节”、两会“五一”“十一”等安全生产敏感期的执法检查;四是突出群众举报和中、省、市、县督办或移交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检查。将执法检查与专项整治、集中治理等检查活动相结合,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和经营活动,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3.创新执法方法,提高执法效能。结合“双随机、一公开”,采取多种检查方式,强化执法效果。对外加强与其他主管部门之间沟通协调,对内加强局内部科室间衔接和配合,推进联合执法,提高执法效率。

4.规范执法程序,严格责任落实。执法检查过程中,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的各个环节,做到程序合法、操作规范、流程合规。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岚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19日


附件:岚皋县住建局2026年度涉企业行政检查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