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为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按照岚皋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关于做好涉企行政检查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2026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一、总体目标
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权责法定原则,全面推行“清单管理+计划管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严格控制涉企检查频次和范围,规范检查程序,强化结果运用,坚决杜绝随意检查、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保障财政监管职责有效落实。
二、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
三、检查事项及安排
(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
检查对象:在岚皋县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代理机构
检查内容:代理机构执业行为、内控制度建设、采购程序执行、采购文件编制、专家抽取使用、档案管理、收费行为等合规性。
检查时间:2026年10月—12月
检查方式:抽查检查、现场检查、资料检查
检查频次:1次/年
(二)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检查
检查对象:参与岚皋县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
检查内容: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与履约、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检查时间:2026年5月—9月
检查方式:抽查检查、资料检查
检查频次:1次/年
(三)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检查对象:岚皋县内国有企业
检查内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利用估值、判断等方式滥用会计准则的违法违规行为;虚构经济业务、虚增利润粉饰报表、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
检查时间:2026年7月—9月
检查方式:抽查检查、现场检查、资料检查
检查频次:1次/年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计划执行。除因上级部署、专项整治、投诉举报、案件查办等确需新增检查的,所有涉企行政检查必须严格按照本计划组织实施,严禁无计划检查、超范围检查、超频次检查。
(二)规范检查行为。实施检查须由2名以上持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开展,主动出示证件、告知检查事项与依据,严格遵守执法程序,全程规范记录,不得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三)推进联合检查。积极配合县优化营商环境主管部门,推行“综合查一次”,对同一企业涉及多项检查事项的,合并开展、一次完成,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干扰。
(四)严守工作纪律。检查人员不得接受企业宴请、礼品礼金,不得借机谋取私利,不得随意处罚、滥用职权。对违规违纪行为,将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五)强化结果运用。检查结果及时录入监管平台,依法依规公开公示,对违法违规线索依法处理,纳入信用管理。
岚皋县财政局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