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吊销岚皋县康森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27 14:43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岚皋县康森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9256679687814,法定代表人:曾继富。因通过公司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我局采取邮寄的方式也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现予以公告方式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详见附件)。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上述公司如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岚皋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安康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联系人:白洁、李森伟      联系电话:0915-2522600    

联系地址:岚皋县城关镇溢河路17号(岚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附件:岚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岚市监处罚〔2026〕10号 .pdf


岚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