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康森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9256679687814,法定代表人:曾继富。因通过公司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我局采取邮寄的方式也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现予以公告方式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详见附件)。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上述公司如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岚皋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安康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联系人:白洁、李森伟 联系电话:0915-2522600
联系地址:岚皋县城关镇溢河路17号(岚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附件:岚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岚市监处罚〔2026〕10号 .pdf
岚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