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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建函字〔2011〕121号 签发人:陈述勇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县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58号建议的复函
徐学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建老城村路灯、公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老城村目前以纳入了县城规划区,根据县城总体规划我局将随着县城骨架的拉大和城区建设的北移逐步完善老城村的路灯、公厕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在此,对于您对我县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
特此复函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