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拓宽通村路的建议(第75号)

名称 关于拓宽通村路的建议(第75号)
编号 75 领衔代表 潘家美、李开菊、郭玉梅 办理部门 石泉县交通运输局
办理状态 已答复 签发日期 2026-04-12T09:51:52+08:00 发布日期 2026-06-22 09:51
正文

后柳镇黑沟河村通村路修建于2004年,2007年硬化,起点与541国道相连,终点在前锋村,路面宽3.5米,全长5.2公里,惠及2000余人。随着我县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该条公路的宽度已逐渐满足不了当地群众生产生活的需要。通过走访永红、黑沟河二村村民群众,普遍希望政府能拓宽该条道路。

建议:

能够借助乡村振兴机遇,将该条道路列入县交通局“十五五”道路拓宽规划进行拓宽,满足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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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函
类别B
签发人:罗词山
石泉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县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75号建议的复函

潘家美、李开菊、郭玉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拓宽通村路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注与支持。针对您提出的关于拓宽黑沟河桥头至前锋村委会道路的建议后,我局技术干部前往实地进行了踏勘。

后柳镇前锋村、黑沟河村现有通村水泥路、组级路、产业路共16条,合计里程约29.7公里,路面宽度为3米至4.5米不等。上述部分道路由于修建年度较早,存在少量路面破损、未配套硬化路肩和水沟、会车道不足等缺陷病害,但目前都能满足正常通行需求。

经初步核对现状道路周边地类,该道路拓宽需大面积占用基本农田,目前不具备实施条件;其次,按现行政策,村道改扩建仅支持建制村通双车道项目,补助政策25万/公里,正常拓宽建设总投资约400万元/公里,鉴于上述情况,该项目如无上级项目资金支持,仅凭我县地方财政,无法独立承担如此大的资金压力。

“十五五”期间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大力支持地方修建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但相关项目准入门槛较高,要求旅游路必须为连接A级景区,资源路、产业路必须连接市级或市级以上批复的产业园区,并明确要求所修道路必须为景区、园区入口连接上级公路网最近的一条路线,不绕行、不修景区、园区内部道路。目前,在前锋村、黑沟河村没有A级景区和市级以上产业园区,也不满足上级对旅游路、产业路项目的相关要求。

考虑我县个别村组尚有修建产业路的需求,我局与省、市交通主管部门多次对接汇报,上级明确交通口暂无市级以下等级产业路(6.5米以上)建设项目和资金支持。对此,建议可通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及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等渠道,申报项目资金。我局也将积极协助配合镇、村进行项目申报,并主动向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呼吁放宽项目准入条件、提高补助资金标准,多渠争取建设资金,还望您和广大群众理解支持。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将一如既往的做好全县交通项目规划工作,积极与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对接争取,力争尽快实现人民群众愿望。同时欢迎广大群众对我们的工作继续给予监督支持,提出宝贵意见,推进交通工作。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请反馈意见。

联系电话:周启朝  0915-6321659

石泉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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