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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
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政协昭通市五届五次会议第215号提案的答复
陈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应对劳动力输出挑战,拓宽昭通市劳动力就业出路的提案》(第215号)已交我们办理,并在办理过程中于2026年5月20日与您进行了面商。现答复如下: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接到提案后,市人社局高度重视,对提案内容逐条研读分析,结合我市在促进转移就业、技能提升、劳务协作等方面的实践基础,围绕“外部环境压力、产业转型冲击、素质结构矛盾、就业稳定性弱”四大核心问题,组织力量赴昭阳、镇雄等地开展实地走访调研,广泛听取企业、培训机构、外出务工人员及基层服务站点的意见建议,全面摸清现状、找准症结、精准施策。二、关于提案中反映的问题经综合研判,提案指出的“外部需求收缩与岗位替代并存、产业结构升级冲击、劳动力素质结构性矛盾突出、就业稳定性弱”等问题客观存在,且相互交织,已成为制约我市劳动力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关键因素。受国际贸易摩擦和产业链重构,外向型用工需求趋紧、人工智能和自动化技术应用、传统普工岗位减少、技能门槛提升等因素影响,整体就业形势不容乐观。由于我市劳动力以初中及以下学历为主,技能单一,在智能制造、数字经济等新兴领域就业竞争力不足,“有人没活干”与“有活没人干”的结构性矛盾日益凸显。同时,跨区域流动频繁、劳动合同短期化、社保接续难等问题影响就业稳定性,基层就业服务在精准推送、全程跟踪和权益保障方面仍有短板。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就业促进工作,坚持把稳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持续推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组织化输出机制,着力提升技能培训质效,大力培育特色劳务品牌,积极推动返乡创业,切实增强劳动者应对复杂就业环境的适应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三、关于对提案内容的逐条答复(一)关于“实施‘技能昭通’提升行动,增强劳动力竞争力”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该建议符合技能人才成长规律和产业实际需求,对技能培训的精准对接、校企合作的深化及特色劳务品牌打造具有较强的指导性,我们予以全部采纳。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昭通市加强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实施方案》为指引,坚持企业化运作、精准化培训、品牌化打造、组织化输出的总体思路,扎实推动劳动力职业技能整体提升,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一是分层分类推进培训载体和人力资源服务载体建设,通过规模化、专业化、高层次技能人才培训机构扶持政策,围绕高原特色农业、康养旅游、生活服务、电商物流等现代服务业发展,聚焦低空经济、数字经济等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性培训4.5万人次,培育一批产业所需技能人才。二是持续深化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依托沪滇协作、定点帮扶机制,深化与上海、浙江、广东等昭通籍务工人员集中地的劳务协作,建立“重点企业服务保障清单”,成立服务工作专班,定期开展访企拓岗、政企对接,计划投入沪滇协作资金300万元,通过昭通职业学院和各县级职业中学开展沪滇“就业直通车”定向人才输送,对云铝海鑫、鲁甸昊龙等本地用工企业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200人以上。三是持续打造“昭”字号劳务品牌,深化“一县一品”培育模式,搭建技能提升和品牌推广平台,与各行业主管部门共同举办职业技能竞赛,计划在6月与工会部门联办低空经济领域职业技能专项竞赛,在下半年投入80万元,组织开展全市劳务品牌展,进一步提升和推广全市劳务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二)关于“拓展‘多元输出’新渠道,提高就业稳定性”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该建议顺应了我国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和就业形态多样化趋势,抓住了当前我市就业工作转型升级的关键抓手,极具前瞻性和可行性,我们予以全部采纳。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强化与主要输入地的人力资源供需对接,依托29个驻外农民工综合服务站,强化对输入地产业动态、用工趋势的监测预警,及时发布岗位变动提示,帮助务工人员提前规划职业路径。动态掌握岗位变化和用工需求,巩固长三角、珠三角等传统输出市场,同时积极拓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新兴就业区域,不断拓宽外出就业空间。同时,坚持“有组织输出”与“就地就近就业”双轮驱动,依托市、县、乡、村四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开展“春雨行动”“夏季攻势”等专项服务,提供就业岗位、发布岗位信息,切实满足本地企业和劳动者双向需求。我们将以此次建议办理为契机,持续优化外出就业与就地就近就业格局,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加充分的就业目标。(三)关于“健全‘全程服务’保障体系,以稳定促进发展”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全程化、全周期的服务保障是实现稳定就业的根本支撑,该建议直击痛点、着眼长远,体现了深厚的为民情怀和系统思维,我们高度认同并予以全部采纳。下一步,我局将以构建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为目标,持续推进服务下沉、功能集成、效能提升,真正打通服务群众就业的“最后一公里”,让就业服务更有温度、更有质感。我们将按照市级建设人力资源产创培融合园、县级建设就业服务综合体、乡级建设“昭·就业”连锁超市、村级建设“就在身边”就业服务平台、省外设立驻外就业创业服务站的思路,持续健全完善“4+X”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切实夯实服务群众就业创业的阵地基础。(四)关于“强化‘协同联动’工作机制,以合力破解难题”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就业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打破部门壁垒、凝聚各方合力。该建议精准指出了当前工作的薄弱环节,提出的协同机制建设路径科学有效,我们完全赞成并予以全部采纳。下一步,我局将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推动建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召集的“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判问题、调度进度、压实责任,形成“政府主导、人社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推动人社、发改、财政、教育等部门在技能培训、创业扶持、权益保障等领域形成政策合力,实现信息共享、资源整合与行动协同。深化与长三角、珠三角、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重点区域的劳务协作,构建“输出地—输入地”双向对接机制,通过签订协作协议、建立专项工作组、开展定期互访等形式,推动劳动力资源跨区域优化配置,同时加强省内城市间劳务合作,缓解区域性“用工荒”与“就业难”并存问题。下一步,市人社局将以“技能更强、岗位更稳、收入更高”为导向,通过实施“技能昭通”建设工程强化职业技能培训与产业需求对接,打造全链条培训就业模式,推进“品牌赋能”提升工程深化劳务品牌培育,以品牌影响力带动就业质量提升,深化“多元输出”拓展工程构建外出与就近就业双轮驱动格局,强化跨区域劳务协作与本地就业承载力建设,构建“全程服务”保障工程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实现政策协同、资源整合与服务贯通,形成全程跟踪服务机制,切实解决劳动者就业中的实际问题,推动高质量充分就业目标实现。我们坚信,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市一定能够有效应对劳动力输出面临的各种挑战,不断拓宽就业出路,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加充分的就业目标。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20日
市人社局
2026-06-12
196
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政协昭通市五届五次会议第168号提案的答复
何萍、夏燏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推动劳动人事争议同类型纠纷裁判同一化的提案》(第168号)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并在办理过程中于2026年5月与您们进行了面商。现答复如下: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压实工作责任。根据安排,168号提案由市人社局仲裁科牵头办理,市仲裁院协助办理。根据提案办理有关要求,及时把办理任务落实到承办人员,明确步骤方法,有序开展办理工作。二是加强分析研究。认真分析提案案由及建议,及时组织仲裁业务骨干对全市存在的“同案不同判”的情况进行梳理,深入分析成因,研究制定问题解决措施。三是积极开展面商。5月14日,在前期及时沟通报告提案办理情况的基础上,市人社局分管领导带领仲裁科、市仲裁院相关人员与提案委员进行了面商,对提案提出的现象及有关建议进行面对面沟通答复,提案委员对答复内容表示满意。二、关于提案中反映的问题关于提案中提到的“不同地区、不同仲裁员对类似案件时常出现‘同案不同判’现象,同时相关时效规定在执行过程中也存在界定不清、标准不一等”的问题以及提案中提出的“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包括:一是相关法律法规存在一定模糊性与弹性空间,仲裁员在条文理解与适用上难以统一;二是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社会环境和实际状况存在差异,一定程度上影响仲裁员裁判尺度;三是缺乏权威、统一的典型案例指导与裁判标准,仲裁员裁量时缺乏明确、规范的参考依据”,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同案不同判”现象的产生,有多方面原因。从制度层面看,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类型日益复杂,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新就业形态用工、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混同用工责任等新型争议不断涌现,现行法律法规在某些领域存在适用不明确、理解不一致的情况。从队伍层面看,仲裁员队伍人员专业素养参差不齐,加之人员流动性较大,部分仲裁员对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和相关指导性文件了解掌握不够全面,加之办案人员在法律法规框架下也有一定的自由裁量空间,因此会存在标准尺度不统一的情况。从裁审衔接层面看,市县两级虽然建立了联席会议协商协作、信息互通共享、重大事项沟通协调、疑难案件联合研判、劳动纠纷联动化解和日常工作互动交流等裁审衔接工作机制,但仲裁与诉讼在证据采信规则、法律适用标准等方面仍然会存在一定差异,还需不断加强裁审衔接工作力度,逐步统一裁审标准。关于仲裁时效执行标准不统一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对仲裁时效制度作出了基本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该条同时规定了时效中断(因当事人主张权利、请求权利救济或对方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和时效中止(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不能申请仲裁的,从中止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的制度。此外,对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的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实践中,仲裁时效执行标准不一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这一起算点的认定标准存在差异;二是时效中断事由的举证要求和认定尺度不尽相同;三是对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等特殊请求事项是否适用特殊时效,各地理解存在分歧。三、关于对提案内容的逐条答复针对提案提出的建议:“由人社等部门牵头,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一是进一步明确模糊条款和裁量空间,增强法律规定的明确性与适用一致性。二是制定我省统一的劳动争议裁判标准与指导意见,建立全省统一的仲裁案例数据库,定期梳理和发布具有代表性的裁决案例,强化案例指导作用,推动仲裁委员会在同类案件中实现裁判尺度统一。三是定期组织开展案例解读与专题培训,提升仲裁员对裁判标准的理解与适用能力。”答复如下:一是建立疑难问题常态化收集报送机制。定期面向全市各级仲裁机构、调解组织及一线仲裁员,广泛征集在工作中遇到的模糊条款、裁量分歧较大的问题,形成疑难问题清单,组织仲裁业务骨干对收集的疑难问题逐项研讨,提炼出具有普遍性、典型性的问题,并形成初步处理建议或倾向性意见。将整理后的疑难问题清单及论证意见报上级部门,争取通过 政策指引、内部参考意见等方式,逐步明确相关模糊条款的适用标准。二是抓好法律法规及相关指导文件的落地实施。近年来,为有效破解劳动人事争议领域“同案不同判”难题,国家及省级层面持续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办案指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最高人民法院已累计联合发布四批典型案例,聚焦社会保险缴纳、竞业限制义务、超时加班认定、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等争议高发领域,为仲裁员办理同类案件提供了明确的裁判参照和规则指引。与此同时,省人社厅与省高级人民法院也结合我省实际,联合发布多批次典型案例,针对二倍工资差额计算、劳动关系认定、工伤保险责任认定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了裁量标准。2025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针对竞业限制、混同用工、转包分包用工主体责任、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计算与除外情形、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认定、仲裁时效抗辩期间等长期困扰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实践的热点难点问题,从国家层面统一了法律适用标准。2025年10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政策适用指引(第一版)》,系统梳理了调解仲裁工作中常见的法律政策适用难点,涵盖确认劳动关系、劳动报酬争议、劳动合同争议、社会保险争议、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争议等核心环节,旨在全面提升调解员、仲裁员准确理解和适用法律政策的能力,从制度层面确保争议处理实现“类案同裁”。为抓好国家和省《典型案例》《司法解释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政策适用指引(第一版)》等的贯彻落实,我们通过开展学习培训、案件评查、裁审会议、交流研讨等形式,及时组织全市仲裁工作人员抓好学习和运用,推动已明确的标准尺度落实到位。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持续把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指导性文件的落地实施作为提升仲裁办案质量的重中之重,建立仲裁员常态化学习培训制度,将组织仲裁员学习培训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融入工作日常,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培训、案例研讨、庭审观摩、技能竞赛等多种形式,加强法律法规及相关指导文件的学习运用,切实统一法律适用标准,规范自由裁量空间,提升仲裁公信力。三是建立健全裁审衔接工作机制。主动加强与法院部门的沟通协作,定期召开裁审衔接联席会议,深入分析研判裁审实践中存在的法律适用不一致、事实认定标准差异等问题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统一,避免“同案不同判”现象发生。建立裁审衔接信息共享制度,每季度进行裁审数据交换,收集汇总裁审不一致的案件信息反馈至仲裁机构进行复盘、跟踪,逐步推动形成统一的裁审法律适用标准。建立“裁决前沟通”机制。推动市、县两级仲裁机构疑难复杂案件在裁决前主动同法院部门对接研判,法院部门就审判观点与仲裁裁决不一致的案件在判决前和仲裁机构进行沟通,共同推动裁审标准统一。 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5月14日
市人社局
2026-06-12
219
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政协昭通市五届五次会议第157号提案的答复
夏燏、陈坤、牟延安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规范劳动争议处理提升企业用工合规性的提案》(第157号)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并在办理过程中于2026年5月与您们进行了面商。现答复如下: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压实工作责任。根据安排,157号提案由市人社局仲裁科牵头办理,市人社局法规科、市仲裁院协助办理。根据提案办理有关要求,及时把办理任务落实到承办人员,明确步骤方法,有序开展好办理工作。二是强化督促指导。在认真分析提案提出的建议后,市人社局通过定期调度、实地指导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劳动争议源头治理工作的督促指导,推动劳动争议预防工作存在问题得到切实解决。三是积极开展面商。5月14日,在前期及时沟通报告提案办理情况的基础上,市人社局分管领导带领仲裁科、市仲裁院相关人员与提案委员进行了面商,对提案办理意见进行面对面沟通答复,提案委员对答复内容表示满意。二、关于提案中反映的问题一是关于“我市超过60%的中小微企业未参加过劳动法律法规专项培训,对《解释(二)》等新颁法规了解不足,合规意识较为薄弱”的问题,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从2025年全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类型来看(全市受理的3207件案件中,工伤保险待遇类1212件、占比37.79%;劳动报酬类721件、占比22.48%,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类721件、占比22.48%,确认劳动关系类438件、占比13.66%,养老保险类46件、占比1.43%,其他69件、占比2.16%),因企业未及时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等情况引发的争议较多,确实存在部分企业劳动用工合规意识不强的问题。二是关于“基层法律服务体系尚不完善,部分县域企业难以及时获取专业、高效的用工合规咨询”的问题,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自2012年起,全市市、县两级均设立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承担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化解、仲裁案件办理等职能。近年来,针对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根据国家人社部、省人社厅安排,全市市县两级扎实开展了“法治人社 志愿青春”百名青年仲裁员志愿者联系百家企业活动、青年仲裁员志愿者联系企业活动等,2025年以来,进一步组织全市仲裁工作队伍针对企业规范用工开展了“用工把脉”服务系列活动,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也还存在县区之间工作力度和工作效果参差不齐,服务企业的覆盖面还不够等问题。三、关于对提案内容的逐条答复(一)关于“推行‘合规体检’服务”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2025年,昭通市创新性部署并深入开展了“用工把脉”活动,打造入企服务专业团队,创新“一对一”深度体检、仲裁机构“开门接诊”、普法宣讲“集中会诊”、“在线问诊”“四维”诊断模式,推动企业用工管理提质增效,护航企业健康发展。2025年,全市“用工把脉”活动共指导企业规范用工879户。为进一步加大劳动争议源头治理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我们将持续组织全市120余名劳动人事争议专兼职仲裁员定期不定期开展“用工把脉”活动,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以及存在劳动争议隐患的企业,组织仲裁员“送法上门”进行劳动法律法规普法宣传,通过查阅资料、座谈交流,重点排查规章制度、劳动合同签订和解除、工资、社保缴纳等关键环节,全面评估企业用工管理状况,找准风险隐患,针对性提出整改建议,全力把劳动争议解决在萌芽状态。(二)关于“开展《解释(二)》专项宣讲”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加大普法宣讲频次和力度。面向广大企业,特别是用工密集型企业、中小微企业,组织开展“劳动争议预防专题讲座”、“劳动用工法律法规专题讲座”等培训,内容涵盖《司法解释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核心要点以及典型案例解析,有效提升企业依法用工的意识和能力,2025年,全市共组织劳动用工方面的专题讲座20余场次330户。下一步,我们将加大集中宣讲频次,扩宽普法宣讲覆盖面,同时,编制印发《企业用工合规指导手册》,为企业规范用工提供周到服务。(三)关于“加快建设法律服务平台”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一是建立建强基层调解组织。目前,全市市县两级共有12个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机构,街道、乡镇均成立有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部分企业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截至2025年底,全市共有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280个,有专职调解员120人、兼职调解员440人。下一步,市人社局将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动对接协调工会、司法等部门,在全市产业园区、新就业形态集聚地等探索建立劳动争议预防调解服务组织,逐步推动基层调解服务网格更紧更密。二是全市仲裁机构主动公开服务热线,市仲裁院设立“用工把脉诊断室”,为有需要的劳动者和企业提供常态化、便利化的“用工把脉”服务。三是依托微信公众号、微信群、普法 、抖音 等方式,及时线上解答用工疑问,实现“用工把脉”服务“不打烊”。 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5月14日
市人社局
2026-06-12
205
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政协昭通市五届五次会议第097号提案的答复
周燕委员:您在昭通市政协第五届第五次全体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农产品数字化销售人才培养的提案》(第097号)已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乡村产业发展及就业促进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提案精准把握我市农业数字化转型的人才痛点,所提建议针对性、操作性强,对我们优化人才培养工作、服务产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局作为该提案的主办单位,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第一时间组建工作专班,会同协办单位市商务局开展专题调研、充分研究论证,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收到提案后,我局严格落实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要求,将该提案列为我局年度重点办理提案,由局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立即组织职业能力建设科、就业促进科、市就业中心等业务科室(中心),对提案内容进行了集中学习研讨。为准确掌握实际情况,我局联合市商务局对我市本土中小企业农产品数字化销售人才需求情况进行了解,并明确了各部门的责任分工。目前,我局已将农产品数字化销售人才培养纳入年度重点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统筹各类培训资源开展补贴性数字化销售人才培训,今年1至4月,全市已培养相关技能人才3854名。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一是关于农产品数字化销售领域人才供给不足的问题。当前农产品数字化销售已成为激活乡村产业活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的关键路径,产业发展对专业人才的需求快速增长,但我市现有人才供给难以匹配产业需求,全市8万多户本土中小企业普遍缺乏掌握 内容创作、 运营、数据分析能力的专业数字化销售人才,人才缺口问题日益凸显,已经成为制约农产品数字化销售高质量发展、限制产业就业吸纳作用发挥的重要因素。二是关于人才培养模式适配性不足的问题。全市过往开展的农产品电商相关培训,普遍存在培养思路单一、课程设置与实际脱节、考核评价不够科学等问题,难以培养出符合企业实际需求的实用型人才,亟需对现有培养体系进行系统性优化升级,更好适配我市产业发展实际需要。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一是关于重构“理论+实操+实战”三位一体课程体系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该建议符合技能人才成长规律和产业实际需求,我们予以全部采纳。下一步,我局将牵头对现有农产品电商培训课程体系进行重构,按照三位一体的思路设置培训内容,理论部分重点覆盖农产品标准、供应链管理、电商运营规则、品牌营销基础等内容,夯实人才理论基础;实操部分聚焦 策划、选品展示、客户服务、数据分析等核心技能开展针对性训练,提升人才实操能力;实战部分采用“结对指导+企业跟岗”模式,邀请本土电商企业资深从业者、成熟带货达人担任实战导师,安排学员全程参与企业真实销售项目,在实战演练中提升专业能力,确保培训效果贴合产业需求。二是关于推行“订单式”培养模式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该建议能够有效解决人才供需错配问题,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我们予以全面采纳。下一步我们将建立人社部门、培训机构、企业三方联动工作机制,定期收集汇总本土企业数字化销售岗位需求,由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提出人才培养标准,人社部门统筹协调培训机构按照企业需求定向开发培训课程,完成培训考核的学员直接对接企业就业岗位,实现“培训、考核、就业”的无缝衔接,切实提高人才培养和就业对接效率。三是关于完善考核评价机制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该建议抓住了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的关键,我们予以全部采纳。下一步我们将调整优化现有培训考核评价体系,改变传统以课程完成率为核心的考核方式,将企业满意度、就业稳定性、带货销售额、品类带动效应等反映人才实际能力和产业贡献的指标纳入考核核心,以科学的考核导向倒逼培训质量提升,确保培养出的人才真正适配产业发展需求。四是关于转变培育思维,构建产业发展良性循环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该建议立足产业发展全局,为我们开展人才培养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予以采纳落实。下一步我们将转变工作思路,从“单一技能培训”的传统思维转向“培育产业生态”的系统思维,推动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实现人才成长与产业发展同频共振,着力打造可持续的农产品数字化销售生态,力争实现“培养一个团队、激活一家企业、带动一个品类”的乘数效应,助力我市农产品形成规模化、品牌化发展优势,同时有效带动农村劳动力、返乡青年、大学生等群体就业创业,构建形成“人才培养、产业升级、就业扩容”的良性循环,为我市实体经济数字化转型和就业促进工作提供坚实支撑。感谢您对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5月21日
市人社局
2026-06-12
188
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政协昭通市五届五次会议第081号提案的答复
李明党委员:您提出的《关于系统破解企业“招工难”夯实产业人才支撑的提案》(第081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并于2026年5月21日与您进行了面商。现答复如下: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接到“提案”后,市人社局高度重视,对提案内容逐条研读分析,系统梳理近年来国家、省、市关于促进就业、技能人才培养、产教融合、人才引进等方面政策举措,围绕提案中反映的人力资源供给与产业需求错配问题,先后赴昭阳、鲁甸、镇雄等地开展实地走访调研,深入了解企业用工现状、岗位需求结构及招工难点。同时,对全市劳动力资源底数、技能分布、就业意向等情况进行再摸排、再比对,力求精准掌握实情,确保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关于提案中反映的问题经深入调研和综合研判,我们认为提案中指出的“我市人力资源供给与产业需求出现结构性错配”问题客观存在,且已成为制约我市产业集群做大做强、实现“产城人”深度融合的瓶颈之一,反映出传统的粗放就业服务模式已难以满足新时代产业转型升级的要求,必须加快构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数据驱动为支撑、以精准服务为核心的现代化人力资源服务体系,推动实现从“人找岗位”向“岗位找人”的转变,这既是落实“产城人”发展战略的必然要求,也是提升我市综合竞争力的关键路径。近年来,昭通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创业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和省的有关部署要求,牢固树立“输出劳动力,引回生产力”的理念,制定 《昭通市促进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返乡创业高质量发展二十条措施》等一系列政策文件,通过健全“联动四级、内外一体、覆盖城乡”的组织化服务体系,打造创业孵化平台,加大金融支持,开展精准培训等措施,取得显著成效。2025年以来,开展各类就业培训43.42万人次,补贴性培训6.54万人次,全市技能劳动力总量达74.54万人。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工作中仍存在短板。正如您所指出,就业结构还需优化,技能劳动力占比低,劳动力多从事中低端工作;培训质效需提高,部分技能与岗位匹配度不高;产业就业需强化,县区产业基础薄弱,岗位待遇较低;服务能力需提升,基层体系薄弱,创业孵化平台作用不明显。三、关于对提案内容的逐条答复(一)关于“建立重点企业用工季度普查机制,定期发布《昭通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和‘用工需求热力图’”的建议。您提出的建议具有很强的前瞻性和现实针对性。建立科学有效的用工监测机制,是推动人力资源供需精准匹配的前提和基础。目前,我市已将重点企业用工监测纳入就业形势分析的重要内容,依托东西部协作机制和公共就业服务体系,逐步健全企业用工信息采集机制。围绕高原特色农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园区、就业帮扶车间等重点领域,加强对企业岗位需求的动态跟踪,为研判重点产业用工趋势提供了重要参考。在此基础上,我局正协同发改、工信、农业农村等部门,依托“就在身边”就业服务平台和乡镇就业创业服务站,探索建立重点企业用工信息直报制度,优先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就业帮扶车间纳入监测范围,定期收集岗位空缺、技能要求、薪资水平等情况,逐步形成区域性、行业性的用工需求清单。下一步,我们将借鉴省级就业监测做法,推动建立重点产业用工调查制度,按季度汇总分析数据,适时发布《昭通市重点产业岗位需求指引》,并通过“昭·就业”连锁超市、村级服务平台和线上渠道向基层推送,引导劳动力有序流动和就地就近就业。同时,积极争取省级支持,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对岗位分布、技能需求进行可视化呈现,实现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用工热度动态展示,为企业布局、劳动者择业、培训机构设课、政府部门决策提供有力支撑。(二)关于“整合建立全市人力资源信息库”的建议。您提出的整合数据、建立信息库、实现技能标签化和智能推送的建议,与我们正在建设的“昭就业”信息平台的设计初衷高度契合。该平台旨在打造“决策指挥、监测预警、数据互联、智能服务”于一体的数字化就业服务体系。平台以“昭就业”微信小程序为主要服务入口,面向社会公众提供便捷服务。在此基础上,我们正依托该平台全力推进全市统一的人力资源信息库建设。一是强化数据整合。平台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标识,正在系统归集公安、教育、民政、乡村振兴、人社内部等多部门、多来源的数据,全面覆盖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脱贫劳动力、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动态记录其基本信息、就业状态、培训经历、技能证书和求职创业意愿。二是构建技能标签体系。我们紧密结合绿色硅铝、新能源电池材料、高原特色农业等重点产业的岗位需求,建立了包含电工、焊工、数控操作、电商运营、农业技术员等在内的百余个精细化技能标签。通过平台内置的智能算法,对劳动者的培训、持证、从业等数据进行分析,自动生成“一人一画像”。三是实现智能精准匹配。平台建成后,将在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确保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发挥其智能匹配核心功能。当企业发布岗位需求时,系统将根据岗位所需的技能标签,智能筛选匹配度高的劳动者,并通过“昭·就业”小程序或短信等方式主动推送岗位信息;反之,当有符合条件的新岗位发布时,系统也会将“好工作”精准推送给对应的劳动者,真正实现“人找岗位”与“岗位找人”的双向奔赴。下一步,我们将优化“昭·就业”微信小程序用户体验,确保功能稳定易用,同步策划平台正式上线仪式及宣传推广活动,提升企业与劳动者知晓率,并建立专业运营团队负责日常维护、用户咨询及功能迭代;持续推进多部门数据共享,完善公安、教育、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数据动态更新机制,保障人力资源信息库数据精准鲜活,同时强化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建立全流程安全管控体系;在此基础上,结合绿色硅铝、新能源电池材料等重点产业需求,动态迭代技能标签体系,新增紧缺职业标签,基于用户反馈优化智能匹配算法,提升岗位与劳动者技能、求职意向的匹配精度,完善小程序通知、短信等推送机制,实现人岗匹配更加精准;并逐步丰富在线职业指导、技能培训报名、政策咨询等功能,推动线上服务与线下就业服务机构联动,建立部门协作、经费保障及效果评估机制,定期开展用户满意度调查,持续优化平台服务效能,全力打造一站式就业服务生态。(三)关于“深化‘订单式’培养模式”的建议您提出的推行“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的新型企业学徒制,推动院校与企业共建“产业学院”“订单班”,并设立项目制培训专项资金的建议,抓住了破解企业“招工难”与劳动力“就业难”结构性矛盾的关键路径。我们高度重视,始终坚持以岗位需求为导向、以技能培训为基础、以技能评价为纽带、以就业服务为保障的工作闭环,系统推进“订单式”技能人才培养模式走深走实。一是精准对接岗位需求。聚焦我市“五个千亿元级”产业集群,特别是绿色硅铝、新能源电池材料、高原特色农业等重点产业链,建立“企业用工需求”与“技能人才供给”两张清单,动态掌握紧缺工种、技能等级和薪酬水平,将电工、焊工、数控操作员、无人机驾驶员、电商 员等纳入急需紧缺职业目录,为“订单式”培养提供精准导向。二是系统开展技能培训。推行“企业点单、政府搭台、机构接单”项目制培训模式,2025年以来围绕重点产业开展培训2.7万人次,开设“新能源汽车维修”“自动化焊接”“农产品电商运营”等专项班187期。支持龙头企业与昭通职校、高级技工学校合作开办“订单班”“冠名班”18个,培养学生960余人,85%以上实现定向就业。全面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实行“校企双师、工学交替”,2025年以来备案项目47个,培训职工2300余人,落实培训补贴每人每年不低于5000元。三是健全技能评价体系。推动职业院校实施“1+X”证书制度,提升学生综合职业能力。围绕“昭通小肉串”“天麻加工”“竹笋产业”等特色业态,开发专项能力评价标准,实现培训与岗位要求有效衔接。四是强化全程就业服务。将“订单式”培养纳入就业全周期管理,实施“培训-评价-输送-稳岗”闭环服务。依托“昭就业”平台建立学员就业台账,精准推送岗位和政策信息;联合企业开展岗前辅导和职业规划,提升就业稳定性。按规定落实一次性就业补贴、社保补贴等政策,依托市级人力资源“产创培”融合园,引入专业机构提供招聘、派遣、维权等专业化服务,提升就业组织化水平。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协同机制,推动更多龙头企业与昭通学院、昭通高级技工学校等共建“产业学院”,完善项目制培训绩效评估机制,强化全过程监管和结果导向;支持行业协会牵头组织跨企业联合培训,提升资源集约化水平;压实属地责任,真正实现“企业得人才、学员得岗位、产业得支撑”的多方共赢格局。(四)关于“完善人才激励政策覆盖范围”的建议。您提出应将高层次人才政策适度延伸至民营企业中的紧缺蓝领人才,在职称评定、奖励补贴、购房津贴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体现了对产业一线技术工人价值的高度认可,也反映了广大企业和劳动者的真实期盼。目前,我市在面向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政策适用上确实存在覆盖面偏窄的问题,未能充分惠及民营企业中长期扎根生产一线、具备高超技艺的技术骨干和技能领军人才。对此,我们高度重视,正在研究推动政策扩容升级,着力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下一步,我们将以“技能强昭”行动为抓手,着力构建更具吸引力和竞争力的技能人才激励机制。一是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贯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路径的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优秀技术工人申报相关专业职称。二是鼓励龙头企业和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支持企业建立与岗位序列、薪酬待遇相挂钩的内部技能等级认定体系。三是强化部门协同与政策落地机制,加强与组织、人社、住建、教育、工会等部门联动,研究制定高技能人才享受人才服务的具体实施细则,明确申报条件、认定程序和保障路径,确保政策可操作、能落地、见实效,真正让扎根产业一线的优秀技能人才发展有通道、成长有阶梯、待遇有保障、社会有尊重。(五)关于“强化综合服务保障”的建议您提出的强化产业工人在随迁子女入学、就医、住房等方面的服务保障,以及减轻中小企业负担、提升本地薪酬竞争力等建议,切中要害、意义重大。良好的综合服务环境不仅是吸引人才的关键软实力,更是留住人才的根本所在。目前,我市已在部分园区试点推行产业工人综合服务保障机制,但整体上仍存在政策碎片化、执行不到位、覆盖面不广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立足职能职责,协同推进产业工人综合服务保障。一是强化劳动权益维护,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依托“昭就业”平台实施工资支付动态监控,依法规范劳动合同签订和社保参保,推动建立以技能、贡献为导向的薪酬增长机制。二是加大惠企稳岗支持力度,持续落实社保降费、稳岗返还政策,对吸纳重点群体就业和开展技能培训的企业按规定给予补贴,切实降低企业用工成本。三是提升人社服务效能,推行“一网通办”“掌上办”,在重点园区和企业设立服务专员,提供政策咨询、用工对接、争议调解等“一站式”服务,不断增强产业工人的获得感和归属感。四、下一步工作打算我们将以此次提案办理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统一,持续深化人力资源供给侧改革,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快“昭就业”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全面提升数字化就业服务能力;二是健全重点产业用工监测预警机制,定期发布岗位需求指引;三是深入推进“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扩大产教融合覆盖面;四是推动人才政策扩面提质,让更多一线技能人才享受政策红利;五是强化公共服务供给,着力解决好产业工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衷心感谢您对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的真知灼见为我们改进工作提供了宝贵思路。今后,我们诚恳希望继续得到您的监督与指导,共同为推动昭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贡献力量。 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5月20日
市人社局
2026-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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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昭通市五届五次会议第236号提案的答复
杨艳委员:您提出的《关于高度重视和持续加强城乡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提案》,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并在办理过程中于2026年5月22日与您进行了面商,现答复如下: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市水利局党组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及时召开交办会,研究部署办理工作。局党组安排部署后,分管领导、承办科室组织相关人员对您的提案内容进行认真研究,提出了落实情况及下步努力方向,办理过程中积极与您沟通交流,最终就提案办理落实情况达成共识。二、关于提案中反映的问题一是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进度滞后。部分县(市、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尚未完成,已划定的水源地存在警示标牌设置不规范、隔离防护设施破损缺失、水量水位自动监测设备覆盖不足等问题,与国家技术规范要求存在差距。二是面源污染威胁依然存在。受地形地貌、生产生活方式等因素影响,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难度较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体系不完善;部分水源地保护区内存在道路穿越、原住居民生产生活活动,以及露营、垂钓等行为,对水质安全造成潜在风险。三是农村分散式水源地保护堪忧。喀斯特地形导致水资源分布不均,高山地段季节性缺水频发;部分小微企业和居民环保意识淡薄,污水排放不规范;分散式水源地点多面广,监测监管力量有限,农村供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率难以稳定保障。究其根源,是农村供水水源工程规模小、调蓄能力不足,抗旱应急保障能力较为薄弱。四是基础保障水平亟待加强。县级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环境整治缺乏专项资金支持,地方财政困难制约工作推进;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不健全,职能交叉、联动不畅;专业技术人才缺乏,乡镇及村级水源地多依靠村民自主管理,能力不足。我们经核实后认为,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责任,围绕加强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面源污染防治、农村分散式水源地保护和基础保障能力建设等做了很多工作,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取得了一定成效。您在提案中指出的问题,我们将和有关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和完善。三、对提案建议的逐条答复(一)关于建议“落实治理标准,加快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打好‘划、立、治’组合拳”,我们的办理意见是,近年来,我局结合部门工作职责,持续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一是动态管理水源地名录。会同生态环境、住建等部门,研究制定全市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并于2021年、2024年对全市县级以上城市重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名录进行了调整完善,积极配合省水利厅完成了省级名录的制定与更新,为科学划定保护区夯实了基础。二是常态化开展安全保障达标评估。严格对照《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评估指南(试行)》,逐年从水量、水质、监控、管理等方面开展评估,近三年我市水源地安全保障优良率均为100%。三是严格落实水质监测计划。按年度制定监测方案,并组织各县(市、区)水务局定期对重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进行采样送检,动态掌握水质状况。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履行职能职责,进一步做好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作。一是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督促各县(市、区)规范设置水源地保护标志牌、警示牌、界标等,对破损、缺失的及时修复补齐。二是持续开展重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评估,按指南要求,逐年开展评估,确保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三是在重要水源地统筹实施水土流失治理项目,提升水源涵养能力,减少入库泥沙与面源污染。四是加快推进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化建设,推动部门监测数据共享。(二)关于建议“建立联动机制,加大农村分散式水源地保护力度,织密用水安全防护网”,我们的办理意见是,农村分散式水源地保护是当前工作的难点和重点。近年来,我局立足职能,已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强化水资源调度管理,科学制定水量调度计划,保障河流生态流量和供水水量,缓解季节性缺水问题。二是推进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以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供水规模化和小型工程标准化改造为抓手,逐步提升农村供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率。三是开展巡查与日常管护,依托乡镇水务站、水管员和村级河长对农村供水工程的水源地、取水口、调蓄水池等关键点位开展日常巡查与安全防护。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配合农业农村部门推进农药减量增效、农业废弃物回收;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减少生产生活对水源地的影响。二是加大项目争取力度,实施城镇饮水工程改造和管网延伸,逐步替代分散式水源,进一步提高农村供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率。三是配合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建立农村水源地保护联动机制,开展联合巡查,形成监管合力。(三)关于建议“强化基础保障,创新管理方法,提升水源地保护能力水平”,我们的办理意见是,近年来,我局立足项目建设,推进管理办法制定,努力提升保护水平。一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紧盯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政策导向,指导县(市、区)谋划申报水库建设项目,争取专项资金用于水源地建设。二是配合政府法制部门及生态环境部门制定《昭通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明确县、乡、村三级保护责任,完善日常管理要求。三是推动建立饮水工程水费收缴制度,指导县(市、区)合理核定水价,实行以水养水,促进供水工程良性运行和水源长效管护。下一步将协同相关部门从机构、资金、人才三方面持续着力:一是积极向政府建议,在乡镇设立饮用水水源地管理机构或配备管理人员,压实属地责任,明确管理职责。二是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员管理与岗位职责分工,配合开展水源地保护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努力打造专业化管理队伍,提升水源地精细化管护水平。三是积极向财政部门申请加大水源地管护经费投入。(四)关于建议“促进共治共建,注重宣传引导,形成水源地保护强大合力”,我们的办理意见是: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在水源地保护中的作用。一是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要节点,通过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活动,增强群众爱水护水意识。二是在重点水源地周边设置警示牌,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水源地保护规定。三是依托“12314”水利监督热线和政务服务热线,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及时受理和处置群众举报的饮水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实际重点推进以下工作:一是在水源地管理和保护中引导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或参与水源地保护公益行动,探索建立水源地保护志愿者制度,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二是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曝光典型违法案例,增强全社会法纪观念和保护意识。三是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建立水源地保护信息动态更新制度,定期向公众公开水质状况;鼓励群众通过“12314”水利监督热线、政务服务热线等渠道反映问题,形成全民监督、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感谢您对我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请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支持和理解我们的工作。 昭通市水利局 2026年5月23日
昭通市水利局
2026-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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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昭通市五届五次会议第024号提案的答复
熊启先委员:您提出的《关于迅速推进横江流域综合规划编制工作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并在办理过程中于2026年5月25日与您进行了面商。现答复如下: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市水利局高度重视横江流域综合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主要领导多次组织分管领导、规计等相关科室研究,就如何推进《规划》编制工作提出工作思路。为推进《规划》编制,市水利局多次赴省水利厅、水利部长江委汇报,恳请帮助协调贵州省水利厅做好《规划》编制工作,同时,主动协调市财政、发改等部门争取支持。二、关于提案中反映的问题关于“横江水系作为昭通市境内三大水系之一,流经昭通市9个县(市、区),流域99.85%在昭通市境内,流域内水资源丰富,水资源开发利用前景广阔,充分开发利用横江流域水资源对助推昭通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但因未编制横江流域综合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四条“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应当按照流域、区域统一制定规划。”和第十九条“建设水工程,必须符合流域综合规划”等规定,导致近几年昭通市申报的许多重大水利项目没有获得立项支持。编制横江流域综合规划是流域内重大水利项目评审的前置必要条件,因此,从市级层面推动该项工作势在必行,迫在眉睫!”的问题,综合协办单位意见,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编制《横江流域综合规划》,对充分开发利用横江流域水资源,助力流域内重大水利项目立项,助推昭通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三、关于对提案内容的逐条答复关于对:一是由市水利局牵头,涉及的 9 个县(市、区)积极支持配合,全面启动横江流域综合规划编制相关工作;二是市直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形成联动发力工作格局,立足横江自然水系分布、经济社会发展布局、水资源禀赋、现状水利工程体系等基础条件,共同推动规划编制中水资源优化配置、流域防洪减灾、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等重点任务落实;三是市级财政统筹安排规划编制费用,预估约3000万元,建议可采用“市级财政拨付一部分(1000万元左右) + 合作水利勘察设计单位在后续水利项目合作中回本补偿”的方式,破解规划编制的资金难题。的3条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按照规划编制中的形式主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专项规划实行清单管理,市级专项规划不得超过20个,不在清单内的规划,不能开展编制。2026年3月,市人民政府已印发了20个专项规划清单,其中《横江流域综合规划》不在清单内,因此,按照相关工作要求,不能开展编制。下一步,待市级专项规划清单可调整或申报时,市水利局将积极争取将《规划》进入专项规划清单,并争取编制经费推进《规划》编制。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 昭通市水利局 2026年5月26日
昭通市水利局
2026-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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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昭通市五届五次会议第35号提案的答复
石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聚焦电价绿电保障与营商环境升级,全力推动水电硅项目一期按期投产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并在办理过程中于2026年5月与您进行了面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市发改委接到办理《关于聚焦电价绿电保障与营商环境升级,全力推动水电硅项目一期按期投产的提案》任务后,立即对接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市政务局等部门对您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了解,并共同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二、关于提案中反映的问题 您提出的“市场环境低迷,企业经营承压”和“电价成本偏高,政策红利未充分释放”两个问题,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一定程度上确实存在。 三、关于对提案内容的逐条答复(一)关于建议“优化电价政策,稳定成本预期:实施投产过渡期特惠电价、建立电价动态调整机制、简化电价优惠申请流程”,我们的办理意见:一是按照电力价格管理规定,目前电价定价权限在国家和省级,并已明确要求各地必须清理取消自行 的优惠电价政策。因此,昭通市没有制定优惠电价的权限。二是全力做好服务工作,帮助争取资金支持。今年以来,省、市先后 了《云南省促进绿色电力消纳的若干措施》《昭通市支持经营主体上规上限提质发展的措施》等助企惠企政策,我们将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继续主动担当、靠前服务,努力为企业争取资金支持,以更大力度破解资金、要素保障等制约难题。在项目投产后第一时间组织开展升规纳统、工业用电稳定增长等专项奖补资金的申报工作,力争将符合条件的奖补项目全部纳入支持范围,形成持续资金接续,缓解项目运营初期资金压力,全力保障项目按期投产达效。(二)关于建议“强化能源保障,释放政策红利:优先配置绿电资源与认证支持、完善绿电交易机制”,我们的办理意见:一是按照《云南省存量常规水电绿证划转方案(试行)》规定,对存量常规水电发电项目暂不核发可交易绿证,绿证随电量直接无偿划转。二是目前合盛硅项目施工用电属于市场化零售用户,在与售电公司签订绿电零售套餐时,对参数“是否优先承接存量常规水电溯源电量”选择“是”,即可优先承接售电公司在批发市场溯源中得到的常规水电电量。三是《云南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已明确电力用户的权利主要包括:按照市场规则参与电力中长期市场,与发电企业签订电力中长期交易合同,或与售电公司签订电力零售合同等,即云南省支持企业参与电力中长期市场。四是国家和省支持企业组建产业联合体,通过组建售电公司、委托综合能源服务商、虚拟电厂平台代理等方式合规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提高议价能力,目前省级层面尚未 电力市场化交易的专项补贴政策。我们将密切跟踪省级相关政策动态,确保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三)关于建议“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服务保障:深化放管服改革,健全政企沟通机制”,我们的办理意见:一是实行并联审批。全市所有项目审批均在“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行审批,特别是在“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中,有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一件事,且系统可实现并联审批,企业在办理4个阶段每一阶段审批事项时,均可一并办理该阶段的所有审批事项。二是实行网上申报。全市依托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全面实行网上申报、线上审核,企业办理项目审批时,可以不到政务服务大厅,在家通过互联网上传相关资料即可,有效减少来回跑动次数,切实降低办事成本,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三是实行帮办代办。企业在办理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时,在准备好相关报件资料后,可以委托帮办代办中心进行办理,帮办代办中心接到企业委托后,安排专人对企业委托事项开展帮办代办,并将办理结果邮寄或反馈企业。四是健全政企沟通机制。政企沟通圆桌会议方面。为进一步深化政企常态化沟通交流,印发了实施方案及2026年实施计划,建立市政府领导与企业家定期沟通机制。由市政府领导牵头,每月定期、分领域、分专题组织召开圆桌会议,通过现场研究、现场协调、限时交办,集中破解企业“急难愁盼”问题。机制建立以来,共解决企业诉求79个,企业总体满意度较高。局长主任“坐诊”“巡诊”“上门问诊”方面。印发了工作方案,形成常态化开展局长主任“坐诊”、“巡诊”、“上门问诊”工作格局,目前全市局长主任“坐诊”、“巡诊”、“上门问诊”共解决企业诉求261个。五是加强惠企政策宣传。为推动各项助企惠企政策直达快享、落地见效,定期梳理发布《助企惠企政策清单》(已发布二期,共汇总惠企政策60条),并编制《工信领域惠企政策文件汇编》(含26份政策文件),构建了覆盖产业、人才、服务等全方位的政策支撑体系。同时,依托微信公众号、重点企业微信群、圆桌会议、企业大走访等线上线下渠道,广泛宣传并精准推送相关惠企政策。我们将继续优化营商环境,全力做好服务工作,切实增强企业获得感和发展信心,凝聚政企合力共同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昭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5月28日
昭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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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昭通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165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夏燏、林剑委员: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能源产业对外宣传工作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并在办理过程中于2026年5月28日与您们进行了面商。我局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业务科室具体办的责任机制,把办理任务列入重要议事和工作日程。现答复如下:您在提案中建议加强“能源强市”建设对外宣传,营造全社会支持能源工作的良好氛围,这对指导我们工作开展,深入推进“能源强市”建设具有较强参考指导意义。市能源局高度重视、积极关注,持续会同有关方面积极挖掘我市能源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大力推介能源产业发展政策及前景,着力推动“能源强市”建设,以高质量能源产业助力全市赶超跨越。一是系统梳理特色亮点。全面整合我市资源禀赋、产业基础、政策优势等有利条件,编制“资源清单、政策清单、项目清单、目标清单”。结合我市产业现状、区域特点及未来重点发展方向,编制资源推介手册。围绕构建“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能源体系,实施项目攻坚年行动,结合职能职责会同相关部门、媒体主动到企业、园区、项目现场服务,送政策“上门”。推动县区结合自身基础,科学规划布局,明确优势资源,做好能源产业发展、用能惠民惠企政策解读。二是突出能源核心资源优势。充分利用政企洽谈、金融对接、行业研讨、考察调研、招商引资等契机,大力推介我市能源资源富集、优越开发条件,作为全国全省重要绿色能源基地之一,绿电资源丰富、电网设施完善、电价优势显著,能够提供稳定、清洁用能保障,充分满足企业低碳转型需要,降低用电成本和外贸产品碳足迹,重点支持氢氨醇产储和终端应用、绿色智算中心建设,以及绿色铝材、光伏材料、电池材料等项目。三是营造开局起步良好氛围。准确把握2026年全市能源工作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精准梳理月度、季度能源经济运行情况,提炼核心数据,撰写能源经济运行分析报告,报送市委市政府,圆满完成省“十五五”主题系列昭通专场新闻发布会。聚焦能源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获得电力服务水平等关键指标,对接宣传、政务服务等部门,讲清亮点成效背后的工作支撑和,积极协调媒体通过“昭通新闻网”等网站、微信公众号推送稿件,增强传播力与可读性。四是发挥企业带动推广作用。积极对接联络在昭能源企业及机构,发挥央国企、知名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纽带作用,介绍昭通资源区位优势,帮助牵线搭桥,带动招引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成长性好的合作伙伴和链主企业到昭落地。加强与能源领域院士专家沟通联系,针对性地组织赴外实地考察、洽谈活动,深化交流合作。五是加强驻外招商办联系对接。强化我市各驻外办事机构联动,大力向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延伸,积极对接参加招商引资活动,用好能源资源优势清单,广泛宣传我市绿电、煤炭、非常规天然气资源禀赋,主动承担外来客商合作交流任务,建强能源领域招商引资阵地。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扛实宣传主体责任,把能源经济宣传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会同有关方面切实发挥经济宣传工作的正向引导作用,为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一是加强对国家和全省经济发展形势研究,结合昭通能源实际,科学开展“十五五”能源规划编制,客观全面、因地制宜,充分认识和把握全市能源工作方向,清晰描绘发展蓝图,推动强化现有优势、挖掘潜在优势。二是用好展会平台活动契机,借助我省南亚东南亚博览会等主场展洽平台和市内省内重点展会平台,组织开展绿色能源推广活动。协助办好腾冲科学家论坛绿色能源分论坛,组织开展深度走访和成果调研,强化与媒体平台的战略合作,积极拓展“昭通能源”传播渠道,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三是紧扣实施项目攻坚年行动,围绕“能源强市”建设,定期梳理打造千亿元级绿色能源产业中重大项目谋划及推进情况,针对项目建设战略意义、发展潜力、带动效应、民生效应等,协同技术专家、受益群众等人物,联合市级主要媒体做好全媒体报道,争取省级和国家级媒体报道或转载。四是突出新 的多用户绿电直连、新型储能规模化发展、电动车充电设施倍增等政策,采取专业解读、新闻报道、“一图读懂”等形式,借力市级主要媒体的优势开展延伸式传播,根据政策推进情况和落地成效及时跟进宣传。五是深入开展优化用能保障宣传,聚焦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提升、能源行业10件惠企实事、深化“六上”企业走访、政企沟通圆桌会议等重点工作,宣传一批服务保障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和民生用能的典型经验,着力营造全社会支持能源强市建设的良好氛围。感谢您对能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昭通市能源局
2026-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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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林业和草原局对政协昭通市五届四次会议第036号提案的答复
民进昭通市委:贵委提出的《关于以自然保护地建设为抓手促进生态守护与经济发展协同共进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并在办理过程中于2025年6月4日与陈晶委员进行了面商。现答复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一)生物多样性保护基本情况昭通在全省乃至全国生态区位十分突出,是长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物种多样性丰富,由于适宜的气候条件和特殊的地理位置,昭通也是我国候鸟南北迁飞的重要通道。全市有高等植物5000余种,其中木本高等植物1025种,分属151科、457属,占全国木本高等植物属数的11.8%,占全省的22%;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2021版)的国家重点保护植物100种,其中I级保护植物7种,II级保护植物93种;巧家五针松为我市独有,被誉为“植物界的大熊猫”。全市有脊椎动物671种,占全国总数的10.7%,占全省总数的38.6%;有哺乳类动物150余种、鸟类356种、爬行类动物54种、昆虫1340种、淡水鱼类113种;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2021版)的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120种,其中:Ⅰ级保护动物24种,Ⅱ级保护动物96种;黑颈鹤为昭通的明星物种,数量约占全球黑颈鹤总数的六分之一。截止2025年10月,新发现(记录)物种5种(乌蒙马铃苣苔、永善人字果、马蹄参、大山包玉山竹、尾叶杜鹃),全市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率为91.36%。(二)自然保护地建设基本情况全市建成林草部门管理的5个类型自然保护地共22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个(大山包、药山、乌蒙山、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市级自然保护区8个(盐津白老林、老黎山,永善五莲峰、小岩方,镇雄以拉、袁家湾,绥江二十四岗,水富铜锣坝),县级自然保护区2个(巧家马树、绥江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森林公园2个(水富铜锣坝、威信天星),省级地质公园1个(盐津乌蒙峡谷),省级风景名胜区4个(彝良小草坝、威信、盐津豆沙关、大关黄连河),国家石漠公园1个(彝良);另有农业部门管理的国家级种质资源保护区1个(白水江特有鱼类)。全市自然保护地总面积16.59万公顷,矢量面积占国土面积的7.4%。我市范围内生态植被良好、物种资源丰富、生态区位重要、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自然区域基本纳入了各类各级自然保护地保护范围,使我市范围内分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生存生活环境得到了有效的保护,基本形成了布局合理、类型齐全、覆盖面宽的自然保护地网络。按照国家、省级的统一部署,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建立以自然保护区为主体,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将全市5个类型的22个自然保护地纳入整合优化,对交叉重叠的进行整合、归并和优化,市县级的自然保护地晋升为省级,整合优化后,昭通市共有16个自然保护地,其中自然保护区7个,自然公园9个,总面积15.14万公顷,比整合优化前矢量面积增加了707.62公顷。根据国家、省级最新要求,2025年6—9月开展了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及“回头看”工作,为下一步自然保护地发展建设预留更多空间,进一步整合优化撤销了2个自然保护地(云南金沙江绥江段珍稀特有鱼类地方级自然保护区、云南彝良国家级石漠公园),对部分自然保护地管控分区进行了优化调整,成果经市政府审定后报省林草局,目前待审批,预计2025年底能完成整合优化获得国家批复。二、关于提案中反映的问题关于“各保护地生态守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如资源开发利用难、整体联动合力弱、生态产业效益低等,探索出一条生态守护与经济发展协同共进之路迫在眉睫”的问题。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该问题客观存在,昭通市正在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部分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与经济发展衔接不到位,下一步将开展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三、关于提案内容的逐条答复(一)关于建议“做好一个结合”,我们的办理意见是: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是指导自然保护地保护和发展的总纲,也是自然保护地开展生态保护和建设利用的基础。我局在指导各自然保护地编制总体规划时,要求充分结合当地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旅游发展规划等,在保护生态资源的同时,合理利用资源,助推经济发展,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双赢是我们一直以来秉承的理念,也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具体体现。为推进我市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于2020年3月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解决自然保护地交叉重叠、保护空缺、历史遗留和现实矛盾冲突突出等问题,现有自然保护地范围内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矿业权、人工商品林、城镇村、开发区、重大项目及其他各类空间矛盾冲突将得到有效化解。目前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还未获得正式批复,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编制(修编)工作也处于暂停状态,在此过渡期间,我市部分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可能会出现与社会经济发展结合不到位的情况。待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批复后,我们将按国家、省级要求及时启动各自然保护地的总体规划编制(修订)工作,依据总体规划加快推进各项保护管理和建设发展工作。(二)关于建议“完善两项政策”,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目前,在中央和省级财政的支持下,我市建立了赤水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对生态环境保护和群众增收起到了积极作用。三峡集团在长江上游水电开发过程中,需对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施生态补偿项目,保护区管护局争取到项目资金940万元,用于开展珍稀鱼类保护与栖息地修复。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多渠道争取生态补偿资金,促进生态保护和群众增收,同时积极与金融机构对接,探索和研究绿色金融政策,推动绿色产业发展。(三)关于建议“发展三种经济”,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产业兴则百业兴,产业发展是社区发展的重中之重。近年来,云南乌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积极探索和践行“两山”理念,坚持保护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持续激发社区产业发展新活力,助力群众增收致富。乌蒙山保护区在彝良小草坝两河社区建设独蒜兰种植试验示范基地,种植面积3亩,为独蒜兰的种植提供了优质种质资源和技术,提高了周边群众经济收益、推动了社区共建。自2022年开始,乌蒙山保护区依托生态环境优势和气候特点,结合保护区特色资源禀赋,在充分调研、认真求证的基础上,通过“管护局+居民委员会+集体合作社”示范引领的种植模式,在周边社区引导海花产业种植。在合作社的示范带动下,10多户群众加入了海花草的种植,种植面积200余亩,一亩地有2万左右元的收入。目前,种植海花草已然成了社区周边很多老百姓增收致富的首选。下一步乌蒙山管护局还将积极探寻保护区社区共管新路子,大力引导周边社区产业发展,逐步实现产业增产增效、群众增收致富,探索一条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乡村振兴致富路。在发展生态旅游和打造生态品牌方面,待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批复后,我局将积极指导各保护地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旅游发展规划,开展总体规划编制(修编)工作,在自然保护地内划定适当区域开展生态教育、自然体验、生态旅游等活动,充分发挥自然保护地在生态系统服务、生态产品供给等方面的作用,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自然保护地全民共享、永续利用目标。民进昭通市委各位委员,感谢你们为我市自然保护地建设发展建言献策,我们将在今后的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建设工作中认真研究和落实,指导我们开展工作。我市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有你们的关心和支持,有政府部门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有部门的协调配合,有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保护工作必将取得更大的成绩。同时,我们恳请你们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市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继续为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和不断改进工作。 昭通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11月7日
昭通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5-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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