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十五五” 共绘新蓝图 | 邱明虎:关于“十五五”规划期间把恒口设为市辖区的建议

作者:市政协委员 邱明虎 来源: 发布日期:2025-07-31 08:59

 

2012年,市委、市政府在恒口设立统筹城乡发展示范区;2015年,省委、省政府将恒口确定为“全省小城市培育综合改革试验区”;2017年,安康市委、市政府决定示范区、试验区、恒口镇“三位一体”,示范区管委会正县级规格,实行市委、市政府直管的管理体制,赋予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全区总面积383平方公里,辖96个村(社区)、22.6万人口,是全市毛玩产业新都、西北物流新区、秦巴田园新城、开放发展前沿。

2024年底,国民生产总值由2011年的18.91亿元增长至28.8亿元,增长1.5倍;固定资产投资由2011年的2亿元增长至36.38亿元,增长18倍;规上工业产值由2011年的12.04亿元增长至19.6亿元,增长1.6倍。近五年累计出口额达20亿元;市场主体由720户增加至8396户,增长11.6倍;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由7280元增长到35691元,农村人均纯收入由5420元增长到15285元。2024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6.38亿元,增速8.6%;完成线上消费品零售额4.58亿元,增速16.3%;完成外贸进出口额4.23亿元,同比增长17.5%

当前,恒口示范区已迈入从规模扩张、“量”的积累向能级跃升、实现“质”的飞跃的关键阶段。然而,开发区管理体制“小马拉大车”的瓶颈问题日益凸显,严重掣肘发展动能释放:比如,重大项目申报因缺乏独立行政主体资格受阻,工作推进被动;比如,川道高密度人口导致公共服务超负荷,基层治理效能承压;比如,南北二山乡镇隶属汉滨区,城乡统筹资源匮乏,区域协调发展受限;等等。综上,现行体制已难以匹配恒口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战略定位,将现有的恒口示范区设立为市辖区的时机已然成熟,且势在必行。

一、设立基础与政策依据

(一)国家政策依据

1.《行政区划管理条例》法定要求:依据国务院令第704号第六条第三款,增设市辖区需确保新设区具备独立承担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针对安康“一市一区”现状,民政部《市辖区设置标准(征求意见稿)》第八条细化:常住人口≥35万人(恒口39.5万,超标12.8%);GDP总量、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建成区面积≥调整后各市辖区平均值的80%(恒口GDP占原汉滨区44%超阈值)。

2.国家战略导向支撑:国家发展改革委“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明确“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有序推进符合条件的县改区”,恒口作为月河川道城镇群核心节点,设区契合国家“优化城市空间结构、提升城镇化质量”的顶层设计。

3.同类城市实践印证:参照2020年芜湖市增设湾沚区、繁昌区案例(国函〔2020〕96号),国务院审批核心标准为:新设区常住人口≥原市辖区30%(恒口占38%)、GDP总量≥40%(恒口占44%),恒口完全达标。

(二)地方规划保障

1.省级刚性部署:《陕西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陕政发〔2021〕12号)第三章第五节指令性要求:“支持安康市通过行政区划调整构建‘一主两副’空间格局,增强月河川道城镇群资源配置效率”。

2.市级功能定位:《安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明确恒口为“市域副中心城市”,承担西北商贸物流枢纽、生态工业集聚区职能。现汉滨区面积3646平方公里(超合理管理幅度3倍),分设后可实现“汉滨精治、恒口强治”治理优化。

特此建议市政府在“十五五”期间推动分设汉滨区与恒口区,实现安康“一市两区”发展新格局。

二、具体建议

1.新设恒口区辖12个镇,分别为恒口镇、流水镇、大竹园镇、洪山镇、牛蹄镇、大河镇、谭坝镇、茨沟镇、沈坝镇、中原镇、紫荆镇、叶坪镇。设区后,恒口总面积约2012平方公里,约占现汉滨区49%;总人口约39.5万人,约占现汉滨区38%,可实现经济总量约占现汉滨区44%,满足设区各项指标要求。(汉滨区2023年GDP总量412亿元,44%约180亿元。恒口2023年GDP总量+划转镇经济总量,超过180亿元,满足设区经济总量要求)

2.调整后汉滨区辖4个街道12个镇,分别为新城街道、老城街道、江北办街道、建民街道、五里镇、瀛湖镇、双龙镇、晏坝镇、吉河镇、县河镇、张滩镇、石梯镇、关庙镇、早阳镇、坝河镇、关家镇。总面积约1629平方公里,占现汉滨区51%;总人口约63.5万人,占现汉滨区62%。(根据汉滨区2023年GDP412亿元测算,扣除恒口划走的GDP180亿元后,汉滨区经济总量约232亿元,占现汉滨区56%,行政区划调整对其影响整体可控,不影响其既有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