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结合成都实际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的建议
锦江区柳江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张治康
目前,成都市垃圾年产量排在全国第5位,每人每天产出的垃圾约为1.5公斤,随着人口数量的增加,预计将以每年约8%的速度递增。《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已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成都垃圾分类工作步入法治化、系统化、常态化轨道,对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将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在条例实施和垃圾分类工作推进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和障碍,既需要广大市民的自觉,也需要相关部门有细致的措施、足够的耐心和精细的功夫,有针对性地持续改进,确保垃圾分类工作真正取得成效。
一、存在的问题
成都市垃圾分类推行一个多月以来,实际情况并不理想,成都市部分小区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成摆设,垃圾混投现象严重。以四川天府新区兴隆街道辖区的鹿溪河畔南区、鹿溪雅韵、保水逸苑三个安置小区实地走访来看,垃圾桶虽然做到了每个小区四分类,但是垃圾分类投放点无法使用,成了“摆设”,另外垃圾混放严重、小区宣传不到位。中心城区很多垃圾清洁工推车上的大塑料袋,里面装满了各式各样的垃圾,包括各色塑料袋、奶茶杯、饮料罐、纸巾、烟头、纸盒等。清洁工说:“没得时间分类嘛,大家都是乱扔的,我一天事情多得很,还有清扫地面这些工作,哪里有时间来分类。这么多垃圾,要分类太难了。”
(一)居民生活习惯和思维定式难以改变。尽管大多数居民对垃圾分类支持意愿较高,但是仍有少数居民单纯认为,垃圾分类是为了给后续环保工作提供便利,没有认识到垃圾分类和资源循环再利用的深层次意义,因此支持意愿不够高。在走访中不少居民都表示,自己平常没有注意过街头和小区内垃圾桶上标注的文字,习惯性随手将垃圾扔进垃圾桶。一位居民说:“真没有这个习惯,垃圾在手里抓着,肯定想尽快扔出去,哪顾得了看桶上写什么字。”早高峰时候,市民将还有半个包子的塑料袋直接扔进了路边一只硕大的蓝色垃圾桶,桶内也是装满了各式垃圾,“我实在吃不下了,赶着上班,这里只有这一只垃圾桶,我也不能一直提着吧!”他有些难堪地说道。
(二)垃圾分类专业知识不够。面对林林总总的分类指南,面对自家垃圾的具体情况,要在短时间内充分掌握、活学活用显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废织物等属于可回收垃圾,而另外很多垃圾需要细分,比如:吃完外卖后,剩饭菜属于厨余垃圾,空易拉罐和垫桌子的干净报纸属于可回收物,用过的筷子、塑料餐盒和垫桌子的污损报纸属于其他垃圾,而一些居民对垃圾细分不是很清楚,为了方便,也只好凭感觉随意扔放。在实际生活中,一些家庭有保留塑料瓶、废纸板等垃圾自行售卖的习惯,但是对于其它可循环利用的垃圾资源认识不够,不能有效判断是否可以回收,从而与其它不可回收垃圾混装丢弃。近期,不少小区业主群有很多“怎么倒垃圾”的疑问:“我想问下垃圾是直接倒进回收点,还是要用口袋装着扔进去?”“外卖盒子是不是还要把剩饭倒出来冲洗一下再扔?”“炒菜剩下的油不能倒进洗碗池,与剩饭剩菜放到一起会不会算没有沥干?”等等,“我扔的究竟是什么垃圾?”仍然是困扰大多数人的问题。
(三)按生活区域收集垃圾的意识不够。要做好垃圾分类工作,按照卫生间、厨房、客厅、卧室等不同生活区域,对垃圾产生源头进行区分,是行之有效的方法,但大部分居民缺乏垃圾源头区域化分类的意识,也觉得比较麻烦,短时间难以改变原来的生活习惯,不利于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开展。
(四)垃圾运送过程分类管理有待改进。由于工作量大、任务繁重,一些垃圾清运车辆在作业过程中的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等措施未及时跟进,有的采取前端进行分类,到后端却简单地将垃圾统一承运、统一处理,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垃圾分类的推进。国内很多城市只重视回收环节,清运、中转和处理环节仍沿袭过去的粗放方式,甚至干脆将居民分好类的垃圾混装在一起,最终只能是“前分后混”,无疑挫伤了居民进行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二、相关建议
(一)加强宣传,持续提高居民垃圾分类的意识。实施垃圾分类,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一件“移风易俗”的事情,在推行时要更关注居民因生活习惯变化而带来的不便,用更细致的考虑、更贴心的安排,去理解化解其中可能产生的抵触心情,才能让好政策真正落地,让好风尚真正惠及广大居民。要利用网络、手机、APP、微博、微信、海报等宣传载体,通过播放公益广告、宣传影片、卡通动漫等多种方式加强宣传引导,并增加宣传的频次和时间,深化对垃圾分类原理、作用的认识。可以编写一些容易记住的口诀和顺口溜,比如:能卖钱的蓝桶桶,易腐烂的绿桶桶,有毒有害红桶桶,没人要的灰桶桶。目前的宣传氛围还不浓厚,应深入社区、居民小区、老旧院落、学校、医院、超市、宾馆、农贸市场、地铁公交、部队等,根据单位和家庭的不同特性,全方位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的知识、成果和经验等,深化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活动,帮助他们克服畏难情绪,增强全民参与意识,营造人人关心垃圾分类、个个践行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让“绿色、低碳、环保”理念深入人心,促进广大居民自觉做好垃圾分类。还应及时倾听各方的意见建议,根据反馈的情况适时调整和改进完善,才能确保条例实施的成效。
(二)分时收集,自觉养成垃圾分类习惯。垃圾分类触及的是每一个在城市生活的人,每天必须面对的问题,绝非发布一个文件就能自动实现的,要从根本上培养起整个城市新的生活习惯。有关部门和街道、社区要持续加强知识普及和分类指导,探索出更多便捷有效的途径,做好垃圾精确分类和投放环节的精确管理。可考虑试行按类别、分时段回收,比如:可以每天早晨收集容易腐烂的菜叶等餐厨垃圾,每天中午收集可以回收利用的垃圾,晚上收集其他垃圾,周末收集建筑垃圾。可定期上门指导和发放宣传手册,让居民都知道垃圾如何分类,自觉履行垃圾分类法定义务,养成分类投放的良好习惯。
(三)配齐设施,从过程管理上实现分类处理。垃圾分类的硬件和配套设施应及时跟上,要适应和满足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在垃圾投放处统一垃圾分类标识,配备垃圾分类容器,并附加清晰好辨识的分类标志。要进一步改造垃圾运输车辆、中转站、垃圾房等设施,更好地实现垃圾清运过程分类,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收运系统,逐步形成垃圾分类的标准化运行体系。
(四)严格考核,发挥制度的刚性作用。强化考核管理,对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督查,通过执法管理、通报曝光、考核扣分等形式提升垃圾分类工作实效。强化对乱扔、乱倒行为的管理和执法检查,促进垃圾分类执法质效的提升。要强化小区物业垃圾分类的职责,可考虑在小区建立垃圾分类“红黑榜”,激发业主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内在潜力,形成比学赶超良好氛围,促进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精细化推进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建设。
(五)学习先进,借鉴好的经验和做法。2019年7月1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作为我国首部地方性法规正式实施,并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做法,可以学习借鉴。上海市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到居民小区,全部迅速按要求配备了垃圾分类设施,并通过现场活动、媒体网络、微信等多种渠道,层层宣传和普及垃圾分类知识;社区安排专门人员和志愿者协助居民进行垃圾分类,指导居民正确进行垃圾分类;垃圾分类责任到人,垃圾桶有“桶长”,垃圾房有“房长”,垃圾站有“站长”;居民垃圾分类妙招不断,各种垃圾分类神器和垃圾分类口诀和顺口溜层出不穷,有助于垃圾分类措施的落实。
(锦江区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