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列入“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笃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接续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安康,是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
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牢牢把握党的领导是法治安康建设最根本的保障,以走深走实的具体行动确保正确方向。
(一)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学深悟透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精准把握“十二个坚持”核心要义,以务实举措推动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深度协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学习计划和核心课程,实现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坚持党对法治的全面领导。将法治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实施、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将法治建设纳入政治巡察重点内容,以刚性监督倒逼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健全党领导法治建设的制度机制,推动形成职责清晰、层层负责、闭环落实的责任链条。
(三)协同推进法治安康建设。紧扣中央“一规划两纲要”和省“一规划两方案”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措施,统筹推进法治安康、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深化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创建成果,巩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成效,持续完善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工作制度,提升法治政府与平安建设群众满意度、营商环境活跃度。
二、立足全局注重提升法治保障和服务水平
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围绕发展大局持续增强法治保障与服务的实效。
(一)不断强化制度建设。紧扣全市发展核心需求,聚焦民生保障、重点领域加强地方立法,创新推进跨区域协同立法。常态化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为依法行政提供坚实制度保障。加强“小切口”“小快灵”立法,科学拟订、严格落实立法年度工作计划,切实回应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二)持续抓实执法规范。健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长效机制,建立涉企行政检查计划管理等制度机制,设立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选聘社会监督员,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全面推广应用陕西省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全面优化服务供给。全面推行审批服务“五办”模式,深化“项目管家”“证照管家”服务,为重点项目提供全流程帮代办。深入开展“法治体检”“检察护企”“法官联企”等专项行动,积极开展民企公司律师试点。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助企行动,组织法律服务机构持续结对服务重点项目,为民营经济领域重点产业提供合规指引,增强企业依法合规经营能力。
三、紧盯重点加快依法行政体系和能力建设
将法治政府建设置于全市发展大局中统筹谋划,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一)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动态调整市级和县级部门权责事项,编制市县镇三级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统一公开部门涉企检查事项、依据、标准、计划。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健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制,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功能,推动行政执法监督与纪检监察、行政复议、检察监督等有机贯通、相互协调。
(二)健全依法决策和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制定完善管理规则,强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实现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有效防范决策法律风险。构建合法性审查标准体系,推动合法性审查向基层延伸,实现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完善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机制,对决策执行效果进行科学评估,及时调整完善。
(三)提升行政复议效力和化解效能。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优化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推行听证审理模式,增强行政复议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定期通报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持续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加强行政复议专业化建设,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行政复议队伍。
四、筑牢屏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安全稳定
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化社会治理创新,筑牢更高水平法治安康的坚实屏障。
(一)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配齐配强调解力量。拓展完善新时代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格局,充分发挥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解纷优势和律师作用,统筹推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有序化解。
(二)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健全完善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分析研判、调研督导等制度,综合运用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机制,确保重点人员总体平稳可控。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等领域执法司法力度,扎实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格履行国家安全责任制和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全面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助力罪犯改造工作,切实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五、积极作为提升法治社会建设和治理效能
坚持法治为民宗旨,积极回应新要求、新期待,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一)大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总抓手,大力培育乡村“法律明白人”,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统筹推进普法宣传各项工作落地落实。高质量编制全市“九五”普法规划,落实落细“三单两书”普法制度,大力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切实营造全社会崇尚法治、恪守规则、尊重契约、维护公正的良好环境。
(二)加力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实施乡镇法治建设强基工程,聚力实现市县镇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广泛推行村(居)法律顾问制度,把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运用“321”基层治理模式,织密织牢政治安全防护、矛盾风险化解、社会治安防控、公共安全保障、基层社会治理“五张网”。优化“大数据+网格化”治理模式,均衡配置城乡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构建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作者系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责任编辑:杨光 鲁信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