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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泉:“民俗+普法+服务”打通乡村法治“最后一米”

    作者:郭 健 时间:2026-06-29 08:45 来源:石泉县 字号: 打印

      今年以来,石泉县紧扣秦巴山区地域特点与汉水民俗文化底蕴,创新推行“民俗搭台、普法唱戏、服务兜底”一体化模式,推动农村普法实现从“单向说教”向“双向互动”、从“节庆突击”向“日常浸润”、从“单一宣讲”向“服务融合”的深层转变,探索出一条接地气、暖民心的基层法治建设新路径。
      巧借民俗,让普法更“接地气”。依托庖汤宴、龙舟赛、闹花灯等传统民俗盛会,基层司法所抢抓群众集聚窗口期,联合民间艺人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要点改编成方言花鼓调、顺口溜。“夫妻同心守家规,赡养老人莫推诿;山林流转签合同,权属清晰不吃亏……”民歌艺人王照丹的普法唱词深受群众喜爱。年过七旬的张大爷听完演唱,当场拿出搁置多年的林地纠纷材料进行咨询。将冰冷法条转化为乡土唱词,彻底改变了以往“台上念文件、台下人走散”的尴尬局面。
      激活乡贤,让队伍更“贴民心”。针对法治宣讲“水土不服”问题,石泉县充分盘活本土资源,组建多元化普法队伍:驻村法律顾问提供专业支撑,镇村调解员以矛盾现场为课堂,守法普法示范户融合村规民约现身说法,“法律明白人”穿梭房前屋后答疑解惑。池河镇明星村“法律明白人”孙建军便是典型代表——在化解桑园转租纠纷时,他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逐条讲解并拟定规范协议,将一场调解变成了生动的普法课堂。这支覆盖全县的本土队伍,充分发挥地缘、亲缘优势,以“身边人”的身份讲清“国家法”的道理,极大增强了普法的亲和力与公信力。
      优化服务,让法治更“有温度”。坚持“普法+服务”双轮驱动,把法治宣传与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紧密结合。后柳镇村民老周被拖欠两万余元务工工资,通过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很快得以追回,直叹“法律是山里人的‘护身符’”。如今,普法工作不再“空对空”:矛盾调解现场即是流动普法课堂,调处林扒界纠纷时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化解赡养矛盾时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服务阵地全面下沉,驻村顾问定点值班,困难群体享受绿色通道,公证服务实行上门办理,法治从“抽象概念”变为触手可及的“生活帮手”。
      夯实阵地,让机制更“长效化”。为避免“节庆热热闹闹、平日冷冷清清”,石泉县从软硬件两端同步发力:一方面标准化建设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打造融合蚕桑、汉水元素的法治文化阵地;另一方面建立“法律顾问定期坐班+调解员常态排查+法律明白人日常入户”工作闭环,将普法宣传嵌入村民议事、矛盾调解、政策落实全流程,确保法治宣传常态化、长效化。
      从“听不懂法条”到“主动听花鼓普法”,从“遇事找关系”到“遇事找法律”,石泉县实践充分印证:只有扎根乡土、贴近民心,普法才能真正落地生根。石泉县将持续深挖民俗资源,扩容乡贤队伍,延伸服务触角,让法治阳光洒满秦巴山水,以高质量普法赋能基层治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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